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催收后诉讼时效中断吗?

催收后诉讼时效中断吗?债权人通过国内特快专递方式向债务人邮寄催款函,但在有关邮寄凭证上均未注明所寄物件为催款函,债权人无法直接证实自己的主张,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债务人签收,往往也会直接否认收到的物件为催款函。此时,若债权人能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人确实收到的是催款函,则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若债权人不能证明债务人收到的是催款函,则不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对于债务人已签收的邮件,无论是债务人的传达室、收发人员签收,或者其工作人员签收即可发生效力,无需法定代表人签收或者加盖公章。因为邮局不可能将邮件交由与债务人无关的人签收,可以证明债务人已收到催款函。此时,催款函可以作为债权人对债务人主张权利的证据,寄送催款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有哪些?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3、认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有很多种。只要是债权人向债务人实行了自己的权利,那么诉讼时效就会进行中断。中断之后就会将诉讼时效重新来进行计算。这样债务人想一直拖到诉讼时效过时是不可能的,只能接受偿还相关的债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重婚在民法上与刑法上有什么不同
      重婚在民法上与刑法上有什么不同一、重婚在民法上与刑法上有什么不同?1、民法与刑法上的重婚的区别主体不同民法上重婚的主体范围要比刑法上重......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多长时间备案?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多长时间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


·一、遗嘱公证后继承公证如何办理?
      一、遗嘱公证后继承公证如何办理?第一: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自己的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第二,提交公证需要的相关材料。......


·公司解散程序不合法补偿如何解决
      公司解散程序不合法补偿如何解决一、公司解散程序不合法补偿问题如何解决公司准备解散,应当提前30天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宣布,并出台合理合法的经济补偿......


·要公司申报工伤程序怎么走?
      要公司申报工伤程序怎么走?1、单位职工因工伤害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应及时向参加工伤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市、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十五日......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是什么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最为集中的体现夫妻离婚的过程中,一种是在夫妻离婚时进行划分,这种情形又和夫妻采取的离婚方式有关......


·仲裁几个月未作出裁决可以起诉?
      仲裁几个月未作出裁决可以起诉?仲裁15天的时间内未作出裁决可以起诉,当然这样的一种15天的规定,他指的是不满意劳动仲裁或者其他类型的仲裁所作出的决......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划拨方式取得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划拨方式取得的相关知识有哪些?我国土地广袤,幅员辽阔,乍一看土地资源非常丰富。但其实,由于我国多是山区高原地形,平原丘陵地形......


·随着现在这个社会普法意识的增强
      随着现在这个社会普法意识的增强,婚姻关系破裂后,双方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来结束关系的案件越来越多。只要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


·交通肇事逃逸要如何处理
      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


·合同按手印用无名指可以吗?
      合同按手印用无名指可以吗?一、签名、盖章、按手印有什么区别?(1)签名在现实生活中,名字是公民的符号,是公民意志与人格的形式表现。(2)盖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