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对方肇事逃逸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对方肇事逃逸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对方肇事逃逸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车祸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
  
  (1)人身损害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范围包括: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必要的营养费
  
  8、残疾赔偿金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11、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死亡补偿费
  
  12、丧葬费
  
  13、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14、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修复费用、折价赔偿部分费用、车辆残值减少部分费用、营运车辆停运损失费用等。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与普通人身损害赔偿基本没有区别。
  
  不构成犯罪的原因主要是交通事故本来就没有给受害者造成太大的影响,如果没有逃逸也不需要接受后续一系列的行政处罚了,尽管有些人是担心被撞的人可能会没完没了的讹诈自己,如果真的发生这种状况也可以报警处理,但逃逸对自身是很不利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2023该如何进行刑事诉讼法不起诉复核?
      当被害人因为种种原因立案不成功,对判处结果不满意时,2018该如何进行刑事诉讼法不起诉复核来维护自己呢?首先被害人需要在七天之内向做出此决定的人......


·银行丢失他项权证该怎么补办?
      他项权证是在房屋购买和交易中十分重要的一个文件,一般会抵押给银行,由银行进行保管,一般情况下,银行的保管是十分安全的,一般不会出现丢失这种事......


·生前遗嘱公证费多少钱?
      生前遗嘱公证费多少钱?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收费大约在100元-400元之间。遗嘱属于一种个人声明,不发生财产转移的效力。遗嘱在立遗嘱人......


·结婚前买的房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


·贷款被骗了怎么办?
      贷款被骗了的话,应第一时间联系当地公安部门报警处理。且注意要赶紧收集相关证据,像合同、收据、借条、联系方式、聊天记录、照片、地址等等,越详细......


·限制转让的股权能质押吗
      限制转让的股权可以质押。股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所谓权利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其财产权利交付债权人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只有一个吗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只有一个吗?1、成年人的监护人不是只能有一个,法律只是规定了法定监护人的顺序,而对人数却并未作出限制,因此,监护人可以是一人,......


·一、婚前协议公证是必须的吗?
      一、婚前协议公证是必须的吗很多人认为,婚前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如果不公证协议就不能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我国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没有......


·为了使房地产市场更加稳定,更好地促进我国的楼市改革,国家制订
      为了使房地产市场更加稳定,更好地促进我国的楼市改革,国家制订了不少政策对楼市进行调控。今年出台的租售同权就是十分受关注的一个政策,它为租房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
      文号:法发[2008]10号发文时间:2008-03-3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债务人不按时还债怎么办
      债务人不按时还债怎么办一、债务人不按时还债怎么办《民法通则》135条规定,普通诉讼时效为2年。如甲向乙借款一万元,约定6个月归还,如甲到期不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