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过程立案侦查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案件过程立案侦查的流程是怎样的
立案必须有一定的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材料为依据,即必须有一定的材料来源。
(一) 受理刑案的材料来源
单位或个人的报案或举报;
被害人的报案或控告;
公民扭送犯罪嫌疑人和犯罪人的自首
以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自行发现的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等。
(二)受案的一般程序
1、认真对待、全面接受。
2、对报案人员说明法律责任,防止诬告、错告
3、询问案件有关情况。
4、接受报案人、举报人、控告人、自首的犯罪嫌疑人等提交的犯罪证据材料并加以保全或做出其他应急性的处理。
5、制作笔录或录音。
6、填写《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二、初 查
简单地说就是侦查机关对所接受的案件材料的初步审查。目的: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以及是否属于受案机关的管辖范围。
(一) 初查的内容
从实体上审查犯罪事实是否存在
从法律上判断,对于有犯罪嫌疑的人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从程序上判断该案是否属于受案机关的管辖范围。
(二) 初查后对案件的处理
(1)认为有犯罪事实,应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属于受案机关的管辖范围的,予以立案,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
(2)认为有犯罪事实并且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属于受案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的,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59条规定,应当在24小时内,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移送案件通知书》,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对于需要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首选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
(3)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受案公安机关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61条规定,对于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4)对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指定管辖要制作指定管辖决定书。
三、立 案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等材料,依照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判明有无犯罪事实发生和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并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审理的诉讼活动。
现行刑事诉讼法在第二编第一章中规定了 "立案"程序。
四、侦 查
(一)选择侦查途径
(二)摸排侦查线索
(三)确定犯罪嫌疑人
(四)突破侦查僵局的方法
(五)突破嫌疑对象,查获犯罪证据
(六)审查判断证据
五、破 案
破案是指所侦查案件的主要犯罪事实及其犯罪嫌疑人已经查证确实,依法将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逮捕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将犯罪嫌疑人拘捕归案的活动。可以在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条件下,进一步查清其全部犯罪事实。
六、侦查终结
侦查终结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和监狱等有权侦查的机关,对自己立案侦查的案件,经过侦查,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规定对案件和犯罪嫌疑人做出处理的一种诉讼活动。
综上所述,可以说立案侦查是两个不同的活动,只有在涉嫌刑事犯罪的时候才会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如果没有犯罪事实的那么是不会进行立案的,所以连需要符合相应的法律条件才会手里,立案之后就会进行侦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情形有哪些?
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情形有哪些?一、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情形有哪些?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情形,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
·房屋他项权证到期后该如何处理?
对于房屋他项权证这个词眼,相信很多人还是比较陌生的,会有一种一头雾水的感觉,其实,这个词眼简单明了的说就是一种房地产抵押交易的行为。今日,本......
·法律法规是如果规定工伤保留劳动关系的?
工伤是指在职工执行与工作有关的认为工程中所受的伤,经用人单位确认其为工伤后,用人单位需要为其支付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等,若经司法鉴定达到伤......
·故意毁坏财物赔偿额度是怎么进行确认的?
故意毁坏财物赔偿额度是怎么进行确认的?故意毁坏财物罪中数额的准确含义应该是财物个体被毁坏的价值的大小。盗窃罪、抢劫罪、抢夺罪等侵犯财产罪的本......
·驰名商标认定的因素有哪些
驰名商标认定的因素有哪些商标中可以说驰名商标是其中最好的了,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条件也是十分苛刻的。而对于申请人来讲,若想要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话......
·履约保证金的特点
第一,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出中标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时,此项条款方为有效,如果在招标书中没有明确规定,在中标后不得追加。这就维护了招......
·公司不给休息可以随时辞职吗?
公司不给休息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的。(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
·小孩几岁能变更抚养权?
小孩几岁能变更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者双方的情况或者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抚养权可以先跟对方......
·关于协议管辖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
·河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于投诉举报的处理的规定
对于劳动者来说,河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可以说是一道有效的护身符,在一段劳动关系中,如果自身合法群益收到侵害,就可以依据这一条例,向相关部门投......
·未婚生育的小孩该由谁抚养?
未婚生育的小孩该由谁抚养?1、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同居期间生下的子女属非婚生子女。2、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原则上男女双方协商,由谁抚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