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亲自手写遗嘱不公证有效吗?

亲自手写遗嘱不公证有效吗公证不是遗嘱有效的必要条件,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的形式之一。自书遗嘱不去公证,只要其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就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自书遗嘱只要满足上述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就视为具有法律效力。因此,自书遗嘱无须公证也可发生效力,在法庭上可以直接作为证据采纳,但是前提是立遗嘱人思维清晰,能独立表达自己意思。如果有人不认可这个遗嘱,恐怕也会以此为理由。所以建议即使是自书遗嘱,也需要进行公证,以保证其证据效力。虽然自书遗嘱没有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有数份遗嘱,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如果有数份经过公证的遗嘱,日期为最后日期的那份遗嘱效力最高。因此,如果有能力进行公证的话,最好还是能遗嘱公证。二、日记能否取代自书遗嘱死者在日记中对于身后财产作出的处理是否遗嘱需要重点审查的一个问题是该遗嘱是否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由于遗嘱是对于身后财产作出的重大处理,关涉到各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法律对于遗嘱的形式要件要求比较严格。自书遗嘱必须在抬头部分写明是遗嘱,并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遗嘱的年、月、日,如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则不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不应认定为遗嘱。《继承法意见》第四十条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据此,个人认为死者生前的日记及书信有记载时间与签名,虽然形式上与自书遗嘱有些不同,但日记及书信中的内容是死者的真实意思,应该认定日记及书信中关于死者死后个人财产的处理方式有效。老人自立遗嘱一般是指老人自己书写遗嘱内容,也就是《继承法》中规定的自书遗嘱。这是遗嘱法定的五种形式之一,在订立这类遗嘱的时候,法律中并未要求必须要办理公证。所以说,是否对自书遗嘱进行公证,其实对遗嘱的生效并不会产生影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是什么?
      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是什么根据《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的规定,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包括下列客体的权利:(1)文艺、艺术的科学作品。(2)表演艺......


·一、离婚女方给孩子多少抚养费?
      一、离婚女方给孩子多少抚养费?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


·债务人借款不还属于诈骗吗
      债务人借款不还属于诈骗吗认定借款行为是不是诈骗不是看最终能不能还款,而是看在借钱时有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如果借钱时就说很单纯地希望借......


·企业职工除名程序
      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里除名是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方式。它不属于行政处分,是指职工无正当理由旷工超......


·民法总则
      民法总则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


·起诉确认劳动关系败诉的原因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在维权时,往往不是那么容易。比如,我们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在原用人单位继续工作时,经常会遇到用人单位不给发放工资的情况。这种......


·一般合同生效同时具备的条件?
      一般合同生效同时具备的条件有哪些一、一般合同生效同时具备的条件有哪些?(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


·对书证的审查判断要注意哪些
      对书证的审查判断要注意哪些一、对书证的审查判断要注意哪些在审查判断中,应根据书证的具体特点,有争对性的注意以下问题:(1)书证好似则样刑场的,制......


·自诉案件与告诉才处理案件的区别是什么?
      自诉案件与告诉才处理案件的区别是什么?自诉案件与告诉才处理案件的区别是在于“告诉”是刑法上的概念,“自诉”是刑事诉讼法上的概念,一为实体法,一......


·二房东私自转租诈骗会构成诈骗罪吗?
      二房东私自转租诈骗会构成诈骗罪吗?是否会构成诈骗罪就要看诈骗的金额来进行确定;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或者入罪标准一般是三千元。《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延期交房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当事人在进行购房磋商的时候,会就交房的具体时间做出一个约定,而要是开发商迟于这个时间交房的话,则就会构成延期交房,此时需要对购房者承担违约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