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哪个效力大按照我国《民法典》第

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哪个效力大按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比自书遗嘱效力大。二、公证遗嘱的有效条件?公证遗嘱是所有的遗嘱形式中最具有效力的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正因为公证的法律效力最为明显,因此对于公证遗嘱本身的要求也是严格的。(一)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1、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2、审查。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3、予以公证。(二)公证必须到的公证机关办理,一切单位领导、组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称公证。(三)公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由于立遗嘱是与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就象结婚、离婚、收养等一样,是不能由亲属朋友或律师等代理办理的。如果遗嘱人确有病而无法出门或出门有困难的,可由他人代理去请公证员到遗嘱人的住所当面办理公证手续。(四)遗嘱的审查必须严格根据法律而办理。虽然公证遗嘱与自书遗嘱都属于《民法典》中的法定形式,但是就效力来看,还是公证遗嘱的效力要大于自书遗嘱。法律中有规定,自书遗嘱是不能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而要想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的话,那么就只能通过订立一份新的公证遗嘱来进行变更或者撤销。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私募基金纠纷解决机制有哪些
      私募基金纠纷解决机制有哪些私募基金纠纷解决机制1、到法院进行诉讼我国目前存在私募基金与“非法集资”的边缘界定困难的现象。就私募基金与“......


·当事人打死人了赔钱了还要坐牢吗
      当事人打死人了赔钱了还要坐牢吗打死人根据具体情节,无论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还是故意杀人,都属于公诉案件,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受害人还可以......


·丧葬补助费标准是多少?
      职工缴纳社保,就享受到各种待遇,即便在其去世后,其家属也能从社保基金中拿到一笔丧葬补助费。在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关于丧葬补助费的具体条文。......


·盗窃罪最高量刑处罚是什么 如何认定为盗窃罪
      无论是怎样的犯罪其实都是有一个最高的量刑标准的,即法官在依法作出判决的时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但同时也不能超过《刑法》中关于此罪的最高量......


·一、起诉离婚可以在外地起诉离婚吗?
      一、起诉离婚可以在外地起诉离婚吗?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做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对方经......


·什么是劳动关系归属地?
      劳动者在入职之后,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劳动者就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在实践中,有许多劳动关系纠纷是由于劳动......


·租房备案到期自动撤销吗?
      租房备案到期自动撤销吗?一、租房备案到期自动撤销吗?依据我国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法的规定,房屋租赁进行备案后,租赁合同解除后,出租可以到原......


·拘留通知书发出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拘留通知书发出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


·委托合同终止的一般原因有哪些
      委托合同终止的一般原因有哪些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履行......


·一、交通事故脸上三公分留疤了算伤残吗?
      一、交通事故脸上三公分留疤了算伤残吗?是否需要鉴定以及能够评上几级,需要根据伤者的具体情况来判断;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由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


·指示交付与债权让与的区别是什么
      指示交付与债权让与的区别是什么指示交付与债权让与的差别主要是性质问题,指示交付是由双方外的第三人来实际占有,而债权让与是债权人通过合同将债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