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诉法管辖权转移是什么?

民诉法管辖权转移是什么?根据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民法院。就管辖权转移的实质而言,是对级别管辖的一种变通和补充。二、管辖权转移的适用根据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38条的相关规定,管辖权转移主要有两种情况:1、提审和报请所谓提审,即上调转移。是指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权决定由本院审理。报请,是指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因特殊原因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所谓特殊原因主要包括:不便于本院审理,如一方当事人是受诉人民法院或者其工作人员;案情复杂,涉及面广,受诉人民法院审理有困难的案件。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性、高效率和审判质量,法律赋予上级人民法院有提审权。凡是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提审的案件,下级人民法院不得拒绝,而下级人民法院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必须征得上级人民法院的同意,否则,不得转移该案件的管辖权。2、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即下放转移。所谓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是指上级人民法院将依法由自己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上级人民法院将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不得推托,必须审理。但由于这种做法实质上降低了审级,有违司法公正的要求,所以只能作为例外,用于特殊情形,民事诉讼法对此做了严格限定,受理案件的法院将自己的案件交由下级法院的,首先要得到受案法院的上级法院的批准。民事诉讼法中的管辖权转移,是属于民事诉讼法中裁定管辖的一种,其在某种意义上是对级别管辖的一种补充,是将案件的管辖权从有管辖权的法院移送到无管辖权的法院的一种手段。包括两种情形,一是管辖权上调转移,即案件的管辖权从下级人民法院转移给上级人民法院;二是管辖权下放转移,即案件的管辖权从上级人民法院转移到下级人民法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隧道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隧道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隧道的修建大多发生在我国的公路之上,目前我国的隧道的修建技术可以说已经达到了一个国际领先的水平。公路......


·过失决水罪判几年 怎么处罚过失决水罪
      过失决水罪判几年怎么处罚过失决水罪一、过失决水罪能判几年过失决水罪是指过失决水,引起水灾,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犯过失决水罪的......


·夫妻离婚时如何认定共同债务
      夫妻离婚时如何认定共同债务一、夫妻离婚时如何认定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


·故意犯罪中止的处罚是什么?
      故意犯罪中止的处罚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


·举报律师向哪个部门进行举报?
      举报律师向哪个部门进行举报?委托人对于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出现的违法和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可以向其执业的律师所,也可以到所在地的司法......


·我国结婚条件都有哪些 夫妻结婚有什么条件
      如果男女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领取到结婚证,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话,这样属于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种关系。而在申请结婚的时候,也需要......


·哪一方先提出离婚会赔偿吗
      哪一方先提出离婚会赔偿吗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姻自由。婚姻自由包括两个方面: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禁止任何人包办、买卖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他人婚......


·代理记账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代理记账合同纠纷怎么解决?一些企业会选择找外面的机构代理记账,这可能会比自己雇佣一个专业会计更能节省费用,也利于自己机构的管理。但在这个过程......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处理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处理1、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登......


·货车肇事逃逸处理原则是什么?
      货车肇事逃逸处理原则是什么?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


·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法院会如何量刑
      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法院会如何量刑一、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法院会如何量刑根据我国刑法,破坏交通设备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