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
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
3、法律依据: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不离婚可不可以分割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可以看出,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弱势方可以不以解除婚姻关系为代价,或者在婚姻关系暂不能解除的情况下,直接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结婚之后继承的财产,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有的财产,不过要是被继承人有明确的交代,只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遗产的话,在即使是在婚后继承的遗产,也应该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之后若是夫妻解除婚姻关系,就不能主张对这部分财产作出分割。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离婚能主张青春损失费吗?
一、离婚能主张青春损失费吗 不可以。离婚青春损失费是一个民间发展而来的词,是没有被直接认可和支持的,即使你提出这个要求,也得不到法院支......
·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释义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释义是什么?在刑事诉讼法当中很多东西我们都是无法通过一次就能明白的,需要通过司法解释结合来看,但是不管怎么来说,相关的解......
·腰椎骨折工伤几级伤残等级?
腰椎骨折工伤几级伤残等级?职工工伤的评级依据主要是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
·我国的银行适用企业破产法吗
我国的银行适用企业破产法吗对银行不实行破产处理,而是对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采取接管、托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有借条有流水胜诉后仍然不还如何处理?
有借条有流水胜诉后仍然不还如何处理?有借条有流水胜诉后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准备走在司法途径,那么首先要准备的是诉讼材料,而其中对诉讼......
·未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有吗?
未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有吗?遗嘱不需要公证也能发生法律效力,公证只是加强了遗嘱的效力,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自书遗嘱,符合了......
·侵犯注册商标罪入罪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侵犯注册商标罪入罪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一、侵犯注册商标罪入罪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一)根据商标法第39条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第43条的规定,侵犯注册商......
·公司法人代表去世怎么办?
公司法人代表去世怎么办?我们知道一个法人对于公司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在公司的发展运营过程中需要有一个法定代表人来执行公司权利,同时也需要......
·社保补缴可以由他人代办吗
可以的,社保补缴代理是指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利用政策漏洞,帮助有需求的人员补交社保,并从中收取相应服务费。如需他人代办,必须提供当事人和代办人......
·股东间如何利润分配是怎么处理的?
股东间如何利润分配是怎么处理的?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