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股权质押登记有效期为多久?股权出质需要哪些流程?

股权质押登记有效期为多久?股权出质需要哪些流程?一、 ?股权质押登记有效期
  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质权也消灭。
  由此可见,质押的期限一致到主债权消失为止,从民法规定来看,诉讼时效虽然为3年,但其实还有延长、重新起算和中止的规定,必须个案来对待,不能说 ?简单切割为3年。质押人要转染股份的,必须提供所担保债权消失的证据。
  二、股权出质流程
  1、可以申请股权出质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2、填写表格等材料(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申请表》等表格:提交执照复印件,质权合同,质权人、出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证件。)
  3、现场材料提交(携带齐所有提交的材料,预约成功后于电话提示的受理时间到投资服务大厅取号办理。)
  4、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受理后取得股权出质通知书。您的登记申请材料被受理后,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到投资服务大厅一层发照窗口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
  三、股权出质登记注册应提交文件、证件
  (一)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5、以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6、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二)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
  2、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
  (1)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
  (2)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3、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股权质押是有一些法律规定的,对于股权质押的期限法律规定的是随着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也就是说债权消灭之后质权也消灭,另外我们还在文中为您介绍了一些关于股权出质登记的流程和进行股权出质的流程以供您参考。关于股权质押登记有效期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想了解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厦门公司员工工伤待遇是什么?
      一、厦门公司员工工伤待遇是什么?厦门公司员工工伤待遇具体如下:(一)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


·给老板工作欠钱不还怎么办
      给老板工作欠钱不还怎么办?老板欠钱不还的话可以按照以下程序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


·在网上被客户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在网上被客户欠钱不还
      在网上被客户欠钱不还怎么办一、在网上被客户欠钱不还怎么办?1、先和债务人协商。2、协商无果的话可以在法定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


·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处分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处分原则??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处分原则?第一、男女平等原则。在一个家庭中,夫妻两方的收入比例大多是有区别的,男方经济收入......


·银行贷款买房可以打几折
      衣、食、住、行,作为人生存的必备条件。住更是人们不能缺少的,在当今中国乃至世界,都流行购买房屋时在银行贷款购买。那么在银行贷款买房可以打几折......


·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轨道、桥梁、隧道......


·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的区别
      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两个罪名有很多相近的地方,但是也有很多区别。这两个罪名的行为都是发生在道路交通上,而且跟机动车有关。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


·自愿解除劳动关系补偿
      个人与企业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只要存在,我们就可以享受到一些权益,当公司对我们提出要求辞退的时候,我们可以得到一定的补偿,这些补偿都是法律中所......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的最低法定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的最低法定限额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的最低法定限额1、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没有上限。设限的是公司的发起人。2、《公司法......


·一、房子赠与需要什么手续?
      一、房子赠与需要什么手续?手续包括:1、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2、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


·关于注册商标需要营业执照吗?
      关于注册商标需要营业执照吗注册商标需要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