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借款合同怎么写才具法律效力?
借款合同怎么写才具法律效力?一、借款合同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借款合同怎么具法律效力的必要的条件是贷款人的名字,借款金额。还款日期、借款人签......
·破产申请诉讼时效中断是否可行
破产申请诉讼时效中断是否可行破产申请诉讼时效中断是可行的。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
·医疗事故的司法鉴定轻微责任怎么赔偿?
医疗事故的司法鉴定轻微责任怎么赔偿?一、司法鉴定轻微责任是什么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责......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后果有哪些
民事诉讼对于当事人权益的维护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有人为了谋得利益不惜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那么,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后果有哪些,......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有什么?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有什么?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
·法定继承的遗产如何分配
法定继承的遗产如何分配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
·拘役对子女有什么影响
拘役对子女有什么影响一、拘役对子女有什么影响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
·离婚不给财产要怎么处理
离婚不给财产要怎么处理若是协议离婚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履行自己交付财产的义务。对方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
·哪种情况无过错方能请求赔偿
哪种情况无过错方能请求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海事诉讼地域管辖有哪些内容?
海事诉讼地域管辖有哪些内容?1.海事诉讼特殊地域管辖海事诉讼特殊地域管辖是指以诉讼标的所在地或者海事事实发生地为标准,同时考虑被告住所地而......
·股东变更股东会决议内容有哪些内容
股东变更股东会决议内容有哪些内容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