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强迫劳动罪共同犯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一、强迫劳动罪共同犯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劳动者的人身自由权和休息休假权利。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基于劳动合同所确立的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一种社会关系,其双方地位平等。强迫职工劳动的行为,侵犯了职工的人身自由权利和休息休假权利。侵犯的对象,包括与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的违反劳动管理法规,是指违反我国《劳动法》及其相应的法律法规。认定客观方面要注意三点:
  
  
  1、是必须表现为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这是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
  
  
  2、是强迫劳动,其表现形式有:以殴打、没收押金和集资款强迫劳动,强迫超体力劳动,强迫长时间劳动,强迫劳动不给报酬或少给报酬等;
  
  
  3、是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之一。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用人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这里的“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是指雇佣职工为其劳动的企业或者个体经济组织。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会产生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危害后果,但仍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
  
  
  二、强迫劳动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综上所述,在判定行为是否构成强迫劳动罪的时候,一般需要构成四个犯罪要件,如果有一个要件不符合的那么就不能以此罪名来进行判决,对于该罪的犯罪主体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是用人单位当中的主要负责人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商业贷款买房的条件有哪些
      在房价高涨的这个时代,很多人都是选择商业贷款来买房的。商业贷款买房可以减少购房者的资金压力,满足很多人购房的愿望。但此时也需要满足了规定的条......


·关于对堆放物宣告为无主物是否符合规定
      关于对堆放物宣告为无主物是否符合规定对堆放物宣告为无主物是符合相关规定的,对无主物,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时,按先占原则取得所有权,在法律有特别规......


·刑事网络诈骗立案后办案程序是什么?
      刑事网络诈骗立案后办案程序是什么,诈骗未遂怎么处罚网络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让我们足不出户就能够做许多的事情,但也有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的这些......


·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方法有哪些?
      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方法有哪些?1、企业要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现代企业最主要的资产已并非厂房和设备,而是研究开发成果以及知名的商标、商誉等知识......


·债权转让纠纷案例分析
      债权转让纠纷案例分析进行债权的转让当事人需要注意的地方还是比较多的,尤其是在通知债务人方面,否则的话就很容易引发纠纷。接下来,我们为您提供一......


·四川省建筑工程审计相关法律法规是怎样的
      四川省建筑工程审计相关法律法规是怎样的在我国相关部门所制定的建筑工程法律法规中,对于做过建筑的朋友都知道国家所制定的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是为了......


·醉酒驾车标准是什么?
      饮酒驾驶与醉酒驾驶是两种不同的状态,我国目前仅仅对醉酒驾驶的行为入刑了,但实践中对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的判断是比较难的。那么醉酒驾车标准是怎样......


·股权质押率不得超过多少?原因是什么?
      股权质押率不得超过多少?原因是什么?一、股权质押率不得超过多少质押率是贷款本金与质押股票市值之间的比值。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二、......


·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怎么办
      仲裁协议的异议,在实践中主要是两种情形,一是对仲裁协议是否存在有异议,二是对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存在异议,正是因为存在两种情况就需要区别对待了。......


·归还利息是否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归还利息是否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偿还利息,是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


·女性员工哺乳假规定是怎样的?
      在企业工作的女性员工如果生育孩子,除了享受产假待遇以外,还可以享受哺乳假。哺乳期比较特殊,孩子在这个时期需要母亲的照顾,所以,哺乳假也是对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