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抚恤金、丧葬费继承纠纷答辩状需要注意哪些

一,抚恤金、丧葬费继承纠纷答辩状需要注意哪些
  
  
  1、不要使用过激言论。谁对谁错自有法官评说,故所用词语尽量选择中性词,特别是针对他人的人身攻击的侮辱性词语千万不能出现在你的文字中。因为答辩状是法官对你的第一印象,写的好坏是水平问题,使用过激言论和侮辱他人,则是人品问题。
  
  
  2、不能产生歧义。答辩状的内容尽量少使用修饰的句子,书写的文字要端正,语句要通顺,条理性要强。最好诉状是打印的。因为使用过多的修饰词语,容易产生歧义。
  
  
  3、有争议的一些事实尽量不在答辩状中表述。答辩状书也可以说是一份证据,属于自认,而要推翻自己的自认,必须要有充足的证据才可以。因此,答辩状的书写一定要精炼,说多了反而被原告抓住把柄。
  
  
  4、答辩状可以不写,但如要反诉,反诉状却要按时提交。有些纠纷本来很难确定是非,也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恶人先告状也是有的,故你在应诉时,要考虑是否有必要反驳或反诉。反驳是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予以驳斥或者否认,而反诉也就是你反告他。需要立案,需要缴纳反诉费(反诉费减半收取),反诉状与起诉书的写法基本相同,在提交反诉时,应当提交证据。
  
  
  5、注意核对确认原告提交的证据。写答辩状除了针对原告的诉状所陈述的事实进行反驳外,应当结合原告提供的证据的真伪进行反驳。
  
  
  二,书写答辩状的目的
  
  
  写作答辩状的目的是回答、反驳对方诉状的诉讼请求,以减免答辩人的责任。答辩状的写作目的与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写作目的是针锋相对的。写作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这也是应用写作的重要研究内容之一。
  
  
  三,特点
  
  
  民事答辩状在两种情况下提出:一是原告向第一审人民法院起诉后,被告就诉状(起诉状)提出答辩状。二是案件经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后,一方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就上诉状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在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和上诉人的上诉状以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间内将副本送达被告或被上诉人,被告或被上诉人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在司法程序上是必经的环节所以自己需要学会积极的知晓解决方案,只要在既定的基础上做好文案,相关的问题处理就会比较简单,但是最为重要的还是需要学会在规则中进行操作,合理的陈述事实才是有关的当事人需要注意的关键,自己需要注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公司欠债不还限制措施有哪些
      公司欠债不还限制措施有哪些?现今社会,除了人与人直接容易出现借款,存在债务纠纷。公司与公司,公司与人之间也容易出现债务纠纷。假设遇到公司欠......


·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一、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律师费由请律师的一方出,但是在民商事案件中,当一方成为被告以后,该方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并且胜诉原告的话......


·抢夺弹药罪法规规定如何处罚?
      我们都知道,我国法律是不允许普通公民携带枪支弹药的,不仅如此,如果有人抢夺了弹药,这更是一项严重的罪名。我国法律对触犯了这一条例的人的处罚也......


·合同法中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法中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合同法》将被废止。合同法中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有哪些的问题在民......


·在我国股权登记日怎么确定
      在我国股权登记日怎么确定公司的股权登记日实质上对于公司的股票发行和各位股民的投资都非常重要。而且公司的股权登记日必须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才可......


·违法占地有哪些表现形式
      违法占地有哪些表现形式一、违法占地有哪些表现形式违法占地是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中最常见的一种类型,是指行为人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


·农民房屋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农民房屋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在我国,农业的发展离不开我国的农民。但是,现在的城乡基本上没有多大的区别,我国农村现在建设的也越来越好,很多......


·父母没履行抚养义务要怎么办
      父母没履行抚养义务要怎么办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必须承担。当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向父母追索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用包......


·涉嫌重婚不抚养孩子应该怎么写诉讼状
      涉嫌重婚不抚养孩子应该怎么写诉讼状一、涉嫌重婚不抚养孩子应该怎么写诉讼状?刑事自诉状自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


·宣告注册商标可以无效的理由有哪些
      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理由有哪些1、绝对理由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不具备可视性、显著性和合法性的,可以被宣告无效。另外,“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


·离婚后债务无力偿还怎么办
      离婚后债务无力偿还怎么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借或所负的债务,待双方离婚后,该债务应由谁来偿还,目前做法不一。同时,实践中也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