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婚前财产公证如何收费,婚前财产公证有效吗

未婚男女在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之后,为了加强该协议的法律效力,此时往往都会选择进行公证。而公证不是法律要求的,具体也有自己的一套流程,同时还会进行收费。那么婚前财产公证如何收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前财产公证如何收费
  婚前财产公证,是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简称,指公证机关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婚前财产公证在我国是近几年新开办的一项公证业务,它有助于明确夫妻双方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是解决婚姻、财产纠纷的可靠的法律依据,对于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预防婚姻纠纷,保护夫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按照收费标准,该类民事协议公证费为400元,代书费为80元,打字复印、副本等收费另行计算。但如果一方将属于自己的婚前个人房产赠与另一方所有,应按赠与公证收费,收费标准为赠与价值的2%。按照《公证法》,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二、婚前财产公证有效吗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你们可进行财产约定,通过公证更好,费用你可打电话到公证处问询。需要注意的是,就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办理公证,这并不是协议生效的必备要件,因此当事人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作出选择。而要是进行公证的话,则就需要注意公证的收费问题,至于婚前财产公证如何收费,上文中已经做出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房屋买卖合同虚假诉讼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房屋买卖合同虚假诉讼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2015年11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虚假诉讼的罪名,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


·男女可以结婚的条件有哪些
      在向一方户口所在地提出了结婚申请之后,此时会对男女双方的条件作出审查,此时并不是所有的申请都会得到批准,现实中也是存在很多因为不满足条件,而......


·劳动合同应该怎么样订立
      劳动合同应该怎么样订立劳动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为哪几部分?
      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为哪几部分?对于一个工程项目来说,质量的好坏很关键,质量有问题的工程是不能使用的。我国对建筑工程质量是非常重要的,在工程......


·工伤四级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四级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按照当事人前一年的工资,计算其月平均工资,然后计算21个月的工资补偿给当事人。1、四级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保......


·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补偿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
      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补偿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甲方:(公司)乙方:(员工)乙方身份证号:,年月日应聘进入甲方公司任一职;于年月日时,甲方与乙......


·车祸60岁以上有没有误工费
      车祸60岁以上有没有误工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之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


·结婚后该返还彩礼的条件有哪些
      一、结婚后该返还彩礼的条件有哪些由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于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行政强制执行种类都?
      行政强制执行种类都有哪些一、行政强制执行种类都有哪些(一)间接执行间接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新婚姻法汽车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率的增高,带来的是由离婚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在离婚的案件中,发生纠纷最多的部分是在房产分割,但是,汽车也是婚姻财产的一部分,对于汽车的......


·行政复议范围有哪些?
      行政复议范围有哪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