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事案件案卷构成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案卷构成有哪些?刑事案件的案件材料分为两类,一类是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另一类是所有案件材料,这两类是具有包含关系的,之所以这样分,是因为它们在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享有不同的权利。在侦查阶段。律师看不到这两类中的任何一类,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的只有涉嫌的罪名和羁押的场所,律师要了解案情,可以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向其了解案件情况,然后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二、案卷的查询时期在审查起诉阶段。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可以看到的案卷材料是第一类,即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所谓诉讼文书是指《起诉意见书》、拘留逮捕通知书、立案决定书等;所谓技术性鉴定材料就包括法医鉴定、物价评估报告等等这一类材料。现在全国大多数省市都是按照这样来执行的。新的《律师法》规定,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并没有限定在技术性鉴定材料。这是律师法走在了刑事诉讼法的前面。这是一个法律改革的趋势,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新的《律师法》并没有被得到有效地执行,在全国大多数省市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能够看到的案件材料也仅限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在北京,案件到了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已经可以看到包括口供在内的几乎所有案件材料,北京市的做法给全国其他省市起到了榜样的作用。在审判阶段。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规定,律师可以看到“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当然也包括口供、证人证言等。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可以只向法院提交“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这时,律师可以根据证据目录了解所有的证据,并可以复制所有的提交到法院的“主要证据”。案件开庭之后,检察院要向法庭移交所有案件材料,这时,辩护律师就可以看到全部的案件材料了。所以,二审的律师有时更能做到有的放矢,其原因就是二审律师能够看到所有的案件材料,而一审的律师有时看到的只是“主要证据”。刑事案件案卷的构成情况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特别是涉及到在司法审理过程中,需要由司法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进行查询的情况,如果不能对相关案卷进行合理的分类统计,则给司法审理程序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市面上的药店卖假药如何处罚?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在法律中什么叫指示交付?
      在法律中什么叫指示交付?指示交付,又称返还请求权的让与,是指让与动产物权的时候,如果让与人的动产由第三人占有,让与人可以将其享有的对第三人的返......


·法院判决监外执行的罪犯可以结婚吗
      在对犯罪分子量刑处罚的时候,如果满足监外执行的条件,通常这个时候就是会被监外执行的,也就是说此时罪犯可以不用在监狱被关押。那现实中,要是法院......


·民事诉讼怎么写补充说明?
      民事诉讼怎么写补充说明?一、民事诉讼怎么写补充说明?在民事诉讼中,因当事人提供瑕疵证据导致待证事实真伪不明,需要进行证据补充时,有效发挥补......


·二手车异地过户需要?
      二手车异地过户需要有哪些手续一、二手车异地过户需要有哪些手续汽车异地过户的手续:异地过户时需要在车辆属地办理交易提档手续,需要提取的有车......


·过了撤销仲裁裁决期限怎么办?
      过了撤销仲裁裁决期限怎么办?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则表......


·民事裁定书(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案件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43    (××××)×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


·车被追尾该要求什么赔偿
      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


·遗弃小孩判刑多久 如何处罚遗弃罪
      遗弃小孩判刑多久法律没有抛弃子女罪这个罪名,应当是遗弃罪。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


·企业破产后担保债权怎么处理?
      企业破产后担保债权怎么处理?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分为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承担保证......


·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