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律规定规培考学硕要违约金吗

法律规定规培考学硕要违约金吗?1、规培考学硕违约的话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2、此外,劳动者还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是: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合同法关于违约金过高的规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根据这一规定,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对方的实际损失的数额。按照《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应当按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合同法解释二》关于违约金规定在我国的司法理论和实践中,认为根据合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违约金的性质应当以补偿性为主,以惩罚性为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基础上《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对违约金的调整做出了详尽而更具有操作性的规定。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综上所述,假如在规培期间没有违反服务期就不需要向医院支付违约金,当事人要考硕士或考研究生,不管其他任何的理由都不能成为规培违约的正当借口。只不过,国家对规培违约金的上限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规培期间当事人应该合理安排好自己的学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哪些2023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哪些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什么是单独发包,土方工程建设单位能单独发包吗
      什么是单独发包,土方工程建设单位能单独发包吗???????在生产建设中,建筑是一个大工程,建设单位往往会通过签订合约的方式把一部分或是全部的项目......


·辞职后还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怎么办?
      1、如果公积金贷款申请已经批准,办理完了所有手续,你辞职或公积金停止缴纳,被封存,都不影响公积金贷款了,只是你要按时往贷款卡中充钱,以免影响扣......


·职业病伤残等级及待遇是怎样的?
      许多职业都会有患职业病的风险,根据国家的规定,职业病属于工伤范畴,因此劳动者在患职业病之后可以通过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确定损伤程度,并获得工伤......


·集资诈骗数额
      就当前社会的严峻形势,我们可以了解到非法集资活动越来越严重,法律更是对2017年集资诈骗数额的程度给予更大力度的处罚,为了遏制当前非法集资的高发......


·汽车违章在什么地方交罚金 一、汽车违章在什么地方交罚金?
      汽车违章在什么地方交罚金一、汽车违章在什么地方交罚金?汽车违章在罚款单上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违章不需要交罚金,罚金是刑事处罚,违章只需要接......


·不能作为抵押物的?
      不能作为抵押物的有哪些一、不能作为抵押物的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


·婚姻法军人离婚有什么特殊规定
      不管是普通人离婚,还是军人离婚,此时都必须要严格按照《婚姻法》的规定来办理离婚手续,然后才能解除夫妻关系。那么婚姻法军人离婚有什么特殊规定......


·遇到欠钱不还的亲姐怎么办
      遇到欠钱不还的亲姐怎么办?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考虑起诉处理,公民起诉应提交的材料:1、民事起诉书。2、主要证据材料复印件。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


·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及程序
      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及程序1、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


·商标侵权有年限吗
      有的,商标侵权起诉时效为2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法律规定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2年起诉的,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