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合同履行中的代位权是什么?有什么特点?怎么行使?

合同履行中的代位权是什么?有什么特点?怎么行使? 一、代位权的概念
  合同法中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权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它是属于合同保全的一种方法。代位权的设立始于法国民法典,对后世各国民事立法影响很大,后来各国相继制定了这项制度。
   二、代位权的特点
  代位权是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它不同于代理权。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代理人的权限是委托授权或者指定,法定的范围以内,产生的法律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而代位权的法律效果是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代位权不同于撤销权。两者均属于合同保全的基本方法。代位权的行使是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撤销权的行使针对的是债务人的作为行为,是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财产。
   三、代位权的行使条件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这是行使代位要的首要条件。如果系赌博之债,买卖婚姻之债或者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就不能行使代位权。同样,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也必须是合法债权。
  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是构成代位权要的实质要件。合同法解释第13条规定:“合同法第73条规定的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显然债务人只有以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才不构成“怠于”,而债务人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主张权利甚至请示民间调解委员会或行政机关处理,都属于“怠于”之列。同时该条还采用推定的方法即只要债务人未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债务,债权人的债未能实现,便可视为债权人造成了损害 ,可以行使代位权。
  怎么样,我们对于合同履行中的代位权的介绍后,您是否明白了一些呢?其实针对这代位权的诉讼也是我国民事诉讼的一种新的类型,由于代位权在我国法律上存在的时间尚不久,在诉讼的处理上也具有一定的难度,因此如果您关于合同代位权有更多疑问或者需要帮助,都请联系的专业律师团队,我们一定能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额外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一种弥补,具有补偿性;额外经济补偿金是行政机关以规章的形式对用人单位不履行法定义务而规定的一种处罚,具有惩罚性。......


·盗窃罪预警几年解除
      这个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刑释人员会被纳入永久监管人员,身份证预警要怎么解除需要到派出所查询。符合解除的,可以上报解除,不然解除不了。《刑法》......


·现在的房价越来越高
      现在的房价越来越高,很有可能购置一套房子花费了一个家庭毕生的积蓄,所以越来越多的老一辈人会琢磨着把房子过户给小一辈的人。面对这样的社会现象,......


·一、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一、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有哪些1、现场处理,发生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2、公安机......


·公司股东承担责任情形
      公司股东承担责任的情形有:1.按期缴纳所认缴的资本;股东出资在注册公司的时候,会选择认缴出资额,先实缴一部分,剩余部分则按期缴纳,在公司章程规......


·孩子上学可多要抚养费吗
      夫妻离婚的时候,可能子女还小,支付的抚养费里面不包括子女的教育费。随着子女年龄的增长,就会涉及到上学读书的问题,那么此时孩子上学可多要抚养费......


·在离婚后怎么才能不出抚养费(一)好商好量
      在离婚后怎么才能不出抚养费(一)好商好量,达成一致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


·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是,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


·起诉离婚前转移财产会怎样
      起诉离婚前转移财产会怎样?1、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


·一、劳动关系认定仲裁流程是什么?
      一、劳动关系认定仲裁流程是什么?劳动争议仲裁仲裁也称公断,仲裁作为企业劳动争议的处理办法之一,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对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案......


·宿松政府信息公开如何公开?
      宿松政府信息公开如何公开?宿松政府信息公开是宿松市人民政府的职责和义务所在。宿松政府信息公开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各地的人民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