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绩效扣工资劳动赔偿不发放怎么办?

绩效扣工资劳动赔偿不发放怎么办?提供相应的证明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投诉。投诉应当提前写好投诉书,进行签字投诉,书写好投诉人的个人信息以及投诉的劳动单位的具体信息,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以任何理由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不得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存在拖欠的,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办法: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投诉应当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2、以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若仍想维持劳动关系的,可以只请求支付工资。二、关于新劳动法中的工资赔偿标准是:1、经济补偿金按照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这里的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的范围规定执行。2、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应当从第二个月开始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做多不能超过11个月。综上所述,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苛扣劳动者的工资,对于劳动者工资的发放,如果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工资进行可扣劳动者有权向当地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赔偿,如果公司不发放劳动赔偿,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上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犯罪故意有哪些类型
      我国的犯罪具体可以分为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其中对故意犯罪的处罚是要严厉一些的。而在故意犯罪之中也是有更为详细的分类,那究竟犯罪故意有哪些类型......


·我国可支取现金的支票有哪些?
      支票是现代社会用于金额交易比较大的时候的一种比较常见的代替形式,一般来说企业用的比较多。当然支票也分为可取现和不可取现之直接在银行办理一些业......


·一至四级工伤应该怎么赔偿?
      一至四级工伤应该怎么赔偿?一、一至四级工伤应该怎么赔偿?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在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职工因工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过期怎么申请赔偿?
      当代社会,工伤认定在我国是非常普遍的一个认定的流程,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对于工伤认定的发生基本上都是为了寻求用人单位的赔偿,实际上可能会发生工......


·连带赔偿责任怎样执行
      需要根据案情来看,一般没有先后之分,连带赔偿责任的顺序是各个责任人不分先后次序的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连带赔偿责任包括法定连带责任和约定......


·犯罪故意有什么类型2023
      犯罪故意有什么类型(一)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在直接故意中,存在认识程度上的......


·当事人约定高额利息是否有效
      在生活中,个人之间借款并约定较高额的利息是当今社会的一种普遍现象,人们觉得借款约不约定利息,约定多高的利息是自己的自由,别人跟法律都管不着。......


·收缴行贿所得还判刑吗?
      一、收缴行贿所得还判刑吗?1、《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第11条指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


·交通人伤起诉状要如何书写?
      交通人伤起诉状要如何书写?一、交通人伤起诉状要如何书写?原告:______被告:______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


·强迫他人购买价格严重虚高商品应当如何定性
      强迫他人购买价格严重虚高商品应当如何定性要是他强迫你按照这个价格交易就触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或更肯能的刑法的强迫交易罪。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


·特殊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特殊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一、特殊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第一,须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的污染环境行为。该行为首先必须是污染环境的行为。污染环境,是指工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