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名誉权案件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审理名誉权案件的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在审理名誉权案件时是一定会要求原告提交能够证明自己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证据的,能够证明侵害名誉权受到侵害的证据如下:
(一) 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二) 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
1、新闻媒体、书刊对公民或法人报道失实损害其名誉的证据。如报道内容的原始载体。
2、虚构事实,含沙射影,对他人进行诽谤的文学作品。
3、以口头、书面或暴力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侮辱,贬损他人人格的证据。可举出证人证言、书面材料。
4、以隐瞒真相、捏造事实并加以传播的方式诋毁他人名誉、信誉,损害他人尊严的证据等。
(三)证明侵权事实造成损害后果的证据,如单位处分,当事人精神受打击患精神病,法人经济效益滑坡等证据。
(四)被告如主张免责,应提供其没有过错,或没有损害原告名誉权的证据。
(五)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依据和清单。
二、如何认定侵犯名誉权的行为?
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
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既可以以口头方式进行,也可以以行为方式进行。其表现形式是将现有的缺陷或其他有损于人的社会评价的事实传播出去,以诋毁他人的名誉,让其蒙受耻辱。比如,说某人“是个小偷”等。
捏造和散布某些虚假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的方式有口头和文字等两种方式,其内容包括捏造和散布一切有损于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如诬蔑他人犯罪、品行不端等。其特征可以称之为无中生有。
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这种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比如医院未经患者同意,无意中公布了患者患有淋病、梅毒、麻风病或艾滋病等病情信息,使患者名誉受到损害。无论故意或过失,只要侵权人在主观上有过错,并在客观上造成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即属于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
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如果没有特定的人,则在法律上就不存在所谓的受害人了。但是,如果某些文学作品在描写中对特定的人进行了侮辱或诽谤,虽然使用的是代号或假名,但读者一看便可知晓其所指的对象是谁,这显然不能因其使用代号或假名而否定作者侵权。因此,如果所指定的对象是特定环境、特定条件下的具体人,即使没有指名道姓,同样可以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
4、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使受害人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创伤。必须强调的是,这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心理负担或精神上受到的折磨必须是客观实在的东西,而不是受害人主观上的一种感受。也就是说,某人的名誉仅仅指公众对其的社会评价,而不是该人对其内在价值的自我评价。因此,行为人的某些行为如果没有造成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则不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任何人在发现自己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之后,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等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名誉权,法院若是受理了此类名誉权的纠纷案件,是一定需要遵守民事法律及其相应的司法解释的规定的,若是在名誉权案件的审理过程之中,原告撤诉,此时法院也是许可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著作权的期限有哪些类型
保护著作权的期限有哪些类型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
·主动离职劳动仲裁还能不能申请
主动离职劳动仲裁还能不能申请一、主动离职劳动仲裁还能不能申请主动离职之后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
·开车玩手机引发车祸怎么处罚?
随着网络通讯的发展,很多人越来越依赖手机,也逐渐变成一名低头族,甚至,有的在开车过程还不能放下手机,拿着手机发信息、语音等,殊不知这样在路上......
·刑诉法解释取保候审是怎样的
我国制订了法律来约束人的行为,刑诉法解释取保候审是怎样的呢?刑诉法的制定对维护社会秩序起到了极大的作用,取保候审是诉讼法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去法院起诉离婚都需要哪些材料
去法院起诉离婚都需要哪些材料去法院起诉离婚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3、起诉书起诉书应包含原......
·专利侵权赔偿的规则是什么?
专利侵权赔偿的规则是什么?专利侵权赔偿标准有哪些??专利侵权赔偿的规则是什么?专利侵权赔偿标准有哪些?专利受到国家的保护,但却有很多人为了利益......
·一、交通事故死人逃逸怎么处罚?
一、交通事故死人逃逸怎么处罚?1、交通事故死人逃逸的最低处罚是拘役,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
·公司法人不在授权书的责任是什么?
公司法人是一个公司的实际接管者,公司的发展决策,取决于公司法人对市场的理解,而公司法人是通过股东推选的代表,公司法人要通过授权书任命才能掌管......
·什么情况能判缓刑 缓刑如何执行
在法官对刑事案件作出最后判决的时候,此时有机被判缓刑,那可以暂时的不用执行所判的主刑,当然最终是否执行还要看在缓刑期间的具体表现才行。那对于......
·工伤认定可以让工厂提供证据吗?
工伤认定可以让工厂提供证据吗?工伤认定可以让工厂提供证据,只要工厂方面愿意提供就可以了,当然如果说工厂这个方面不愿意提供相关的证据,配合有关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