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旷工被解除劳动合同有失业金吗?

旷工被解除劳动合同有失业金吗
  
  旷工如果没认定为劳动合同法的第39条的情形,并且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其他条件,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拿到经济补偿。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一)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2、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3、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4、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下列五种情况:
  
  1、劳动合同终止,由企业提出不再续订的;
  
  2、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不少人认为,用人单位因为旷工的原因而开除了劳动者,肯定属于非因本人原因中断就业,就一定可以领取到失业保险金。但其实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候,这仅仅只是条件之一,除此之外还需要满足其他的条件规定,那么最终才能领取到失业保险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民事诉讼和仲裁的区别是什么
      民事诉讼和仲裁的区别是什么民事诉讼和仲裁的区别是什么1、前提不同。仲裁的前提是当事人双方达成仲裁协议,表明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关。而民事诉讼不......


·职工医疗期怎么计算?
      职工医疗期怎么计算?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4条规定,职工医疗期的计算如下:1、医......


·离婚变更抚养权去哪办理
      离婚变更抚养权去哪办理可以协议变更去公证处公证(公证非必须),也可以请求法院裁决变更。1、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


·后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后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后履行抗辩权一般在双务合同中比较常见,在双务合同中如果应该先履行的一方没有履行或者履行的不适当,那么到了对方......


·新婚姻法中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离婚夫妻在进行财产分配的时候,需要按照一定的原则来处理。那到底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是怎样......


·合同违约金和赔偿金能并用嘛
      合同违约金和赔偿金能并用嘛不可并用,而且违约金就是损失赔偿金,两者虽有区别但都是对守约方进行补偿,其本质是一回事。因此,不得判违约方既承担违......


·住宅工程质量的两种典型问题是什么?
      住宅工程质量的两种典型问题是什么?住宅作为和居住者接触较多的工程,对质量控制的标准要求也十分严格。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来源有限,很多人对住宅......


·劳动争议二审改判要一审同意吗
      不需要的,二审改判是不需要得到一审的同意,二审是能够直接判决,但是要获得二审改判并不是容易的事情,很多案件的二审都不会改判。如果上诉人没有新证据......


·有借条无转账证明也可以起诉吗?
      有借条无转账证明也可以起诉吗?可以起诉,如果是真实的借款,借条就是最好和最有力的证据。借条起诉流程是:第一,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工程质量事故大多数发生在哪些情况下?
      发生工程事故是非常严重的事情,一旦发生了这类事故我们应该立刻总结相关情况的发生,防止下次出现的问题,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工程质量事故大......


·借款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一定无效吗?
      借款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一定无效吗?一、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一定无效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