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交通伤起诉的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伤起诉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交通伤起诉程序是怎么样的?
  
  书写民事起诉状,根据自己的诉讼请求准备充分所依据的证据,然后可向被告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基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法院立案后,会收到法院的诉讼权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时间通知 。如果被告有转移财产的迹象或为保障判决的及时执行可申请法院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3、一审诉讼、二审诉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4、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判决后被告没有在判决或调解确定的期限内履行
  
  二、交通事故索赔一般程序
  
  交通事故索赔的处理步骤、流程
  
  第一步,交通事故发生后的应对措施。
  
  1、拨打120急救电话对受伤人员进行救助,并可以采取一些恰当的紧急救助措施。
  
  2、保护好现场。如果因为救助伤者或恢复交通秩序等原因,需对伤员、车辆的位置进行挪动的,一定要标好位置,以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清。
  
  3、自行达成赔偿协议或者拨打“122”电话报警。
  
  第二步,交通部门对交通事故的处理。
  
  1、现场勘查。
  
  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复核。
  
  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交警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交警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3、行政处罚。
  
  需要对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的,交通警察大队会对责任人作出处罚裁决书,并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4、组织赔偿调解。
  
  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调解不成,填写《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步,诉讼与执行
  
  1、书写民事起诉状,根据自己的诉讼请求准备充分所依据的证据,然后可向被告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基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法院立案后,会收到法院的诉讼权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时间通知 。如果被告有转移财产的迹象或为保障判决的及时执行可申请法院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3、一审诉讼、二审诉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4、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判决后被告没有在判决或调解确定的期限内履行
  
  交通车祸发生在现在的社会是非常频繁的,因为车辆的普及,很多人在驾驶的时候没有遵守交通规则,导致悲剧酿成。车祸伴随着人员伤亡,如果因为车祸,需要对行为人进行起诉的,有一个程序问题,先书写起诉状,之后法院立案,然后审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我国专利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
      我国专利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我国的行政复议程序越来越简化,目的就是为了便利当事人,能让个我国公民更快更有效的寻求司法救济途径,维护好自己的合......


·一般保证时效中断诉讼时效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般保证时效中断诉讼时效终止的情形有哪些?一般保证时效中断诉讼时效终止的情形:提起诉讼或仲裁、权利人主张权利、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提起诉讼或仲......


·如果批捕后还会放人吗?
      一、如果批捕后还会放人吗?如果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犯人的行为不够进行起诉会对其进行释放。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由立案侦查的单位制作《......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要一致吗?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要一致吗?如果两者不一致,会受到工商部门的处罚。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的关系,要求两者应该一致。但实际上,两者的数额并非在每一......


·犯罪团伙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犯罪团伙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犯罪团伙人数较多二人以上),重要成员固定或基本固定。(二)经常纠集一起进行一种或数种严重的刑事犯罪活动。(三)有预......


·婚前协议约定子女抚养权未经公证有效吗?
      婚前协议约定子女抚养权未经公证有效吗?有效的,婚前协议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签订,并不一定需要经过公证处理,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离婚时抚......


·一、新婚姻法规定的协议离婚条件?
      一、新婚姻法规定的协议离婚条件有哪些离婚条件是指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离婚。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那协议离婚和诉讼......


·一、离婚时女方要求的离婚赔偿事由可以?
      一、离婚时女方要求的离婚赔偿事由可以有哪些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出于过错侵犯了对方因配偶关系而产生之权利并导致婚姻关系破......


·办理协议离婚什么条件协议离婚又称自愿离婚或登记离婚
      办理协议离婚什么条件协议离婚又称自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根据《婚......


·自诉案件的受理及审查
      自诉案件的特点是先起诉、后立案。自诉案件的受理即立案。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的受理和审查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对于受理自诉案件的条件如果掌握过宽......


·民事诉讼文书的签字应该由谁写?
      民事诉讼文书的签字应该由谁写?民事主体之间,在发生纠纷之后,需要先协商确定各项赔偿事宜,对于民事主体个人之间,若不能就各项赔偿达成一致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