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什么是并购贷款?并购贷款的还款来源是什么?

什么是并购贷款?并购贷款的还款来源是什么?当企业或者公司需要资金周转需要贷款的时候,可以向商业银行申请并购贷款,这时候,可能您就想了解什么是并购贷款,以及并购贷款的还款来源等问题。下面,由我们简单的回答这些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什么是并购贷款?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二、申请并购贷款基本条件:(一)并购方依法合规经营,信用状况良好,没有信贷违约、逃废银行债务等不良记录;(二)并购交易合法合规,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反垄断、国有资产转让等事项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取得有关方面的批准和履行相关手续;(三)并购方与目标企业之间具有较高的产业相关度或战略相关性,并购方通过并购能够获得目标企业的研发能力、关键技术与工艺、商标、特许权、供应或分销网络等战略性资源以提高其核心竞争能力。三、并购贷款的还款方式并购贷款金额应综合考虑并购方融资需求、负债水平、 经营能力、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并购交易风险状况、并购后的整合
  情况预测,以及其他银行对该并购交易的融资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 我行与他行针对该项并购的贷款之和不得超过并购交易所需资金的 50%。并购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 5 年。 对于一年期或以内的短期并购贷款,可采用一次还本、 分期付息的还款方式;对于一年期以上的中长期并购贷款,原则上应
  采用按季分期还款,按季付息的还款方式。四、并购贷款的还款来源是什么?1、来源于标的公司2、来源是标的公司 + 并购方3、来源于股东(实际还款人)4、来源于经营现金流、分红或再融资不管是何种来源,均需做贷款期内的现金流测算分析,并注意两点:1、计算并购贷款多大程度上增加了借款人债务负担。2、审慎考虑并购后的现金流增长。如果并购方(实际还款人)的综合现金流非常强大,可以承受此次并购失败的风险,则可以减少对其他风险因素的关注。把实际还款人的还款责任以及他的现金流控制好就成为关键。由上述可知,我们从什么是并购贷款、申请并购贷款的基本条件、并购贷款的还款方式、并购贷款的还款来源是什么等四个方面为您解答了并购贷款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或者想了解的更详细的话,您可以咨询运城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行政不作为起诉状交警部门会如何书写?
      行政不作为起诉状交警部门会如何书写?原告:______被告:______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


·分户之后财产分割有影响吗?
      分户之后财产分割有影响吗?没有影响;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


·什么是管制,管制的特点有哪些
      什么是管制,管制的特点有哪些一、什么是管制?所谓管制,指的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进行关押或监禁,但是限制其一定自由并依法实行社区矫......


·诽谤罪是对他人名誉权、人格权的侵犯,行为人的诽谤行为构成犯罪
      诽谤罪是对他人名誉权、人格权的侵犯,行为人的诽谤行为构成犯罪需要符合情节严重这一法定要求。如果行为人的诽谤行为不具备情节严重的条件,则该行为......


·收毛坯房时验收房屋有什么标准
      对于尚未装修好的房屋,一般都是可以统称为毛坯房的。而在实际购买这样的房产时,需要由购房者实际对房屋进行验收,此时有一定的验收标准可以作为参考......


·股东抽逃出资有哪些形式
      股东抽逃出资有哪些形式一、股东抽逃出资有哪些形式抽逃出资,是指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验资成立后,抽逃其出资,但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


·最新上海提前退休条件有哪些
      最新上海提前退休条件有哪些(一)、因病丧劳、特殊工种。按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劳动诉讼审理程序是什么?
      劳动诉讼审理程序是什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在达成了劳动关系之后,如果双方就工作和劳动过程而产生的纠纷,大部分的都可以通过劳动诉讼的方式进行......


·驾驶员肇事逃逸判什么罪?
      将交通肇事逃逸从交通肇事罪中分离出来,单独设立交通肇事逃逸罪。1、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


·顾客店内意外受伤酒店要负责吗
      顾客店内意外受伤酒店要负责吗?去店里消费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但往往也会发生一些突发状况,给顾客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当顾客在店内面临突......


·数罪并罚有期徒刑和缓刑同时执行吗
      数罪并罚有期徒刑和缓刑同时执行吗一、数罪并罚有期徒刑和缓刑同时执行吗?数罪并罚有期徒刑和缓刑的话不是同时执行的。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