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律规定嫌疑犯在逃能批捕吗?

一、法律规定嫌疑犯在逃能批捕吗?
  
  
  可以批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批捕权
  
  
  批捕权是国家司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配置直接关系刑事司法是否公正。由于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具有权威性作用和决定性影响,批捕权与审判职能相适应,并有助于实现程序正义,因而由审判机关行使批捕权具有重要意义。在刑事诉讼中承担控诉职能的检察机关不能享有批捕权,否则,不仅会打破作为现代诉讼程序核心机制的控、辩双方的平衡性,而且也容易使该项司法权力成为失去制约的法外特权,导致刑事司法严重不公。
  
  
  逮捕是刑事诉讼中最为严厉的一种强制措施,它在一定的时间内依法剥夺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人身自由。由于它与公民的人身权利密切相关,它所涉及的许多问题自然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批捕权的配置就是其中之一。
  
  
  中国《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很显然,在中国的司法体系中,批捕权被赋予了检察机关。但最近,有许多人对这种配置方式提出了疑问,他们提出了一个“批捕权优化配置”的问题,并且认为把批捕权赋予检察机关不符合“优化配置”的原则,违背了刑事诉讼法理,破坏了控辩平衡,也与当代大多数国家的作法相违背。在他们看来,中国也应该效仿西方国家,把批捕权交给法院。
  
  
  三、检察院批捕过程一般要多久
  
  
  检察院批捕时间一般是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
  
  
  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2、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综合上面所说的,批捕是对犯罪人员作出的强制措施行为,但对于这种行为也是必须要证据齐全才能乾地办理,对于在逃的犯罪人员如果在明知自己犯了错的情况下还在逃避,那么心定就会受到更重的处罚,从而让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保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交通事故处理检验、鉴定确定之日起五日内
      交通事故处理检验、鉴定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


·租赁合同条款具体包括哪些
      无论是怎样的合同,其实都会由一条一条的条款内容支撑起来的,若无条款那么也就不能称之为合同了。当然了,现实中针对不同类型的合同,其中包含的条款......


·申请刑事诉讼回避的主体怎么规定的
      申请刑事诉讼回避的主体怎么规定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在遇到法律规定的四种情形时,应当自己向所在机关提出回避的申请。如果明知自己应当回......


·追债需具备什么条件 如何合理有效地讨债?
      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是比较普遍的,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如果债务人到期仍然不偿还借款的,债权人就应该着手讨债了。追债需具备什么条件呢?为了能够成功......


·失信被执行人可不可以贷款买房
      失信被执行人可不可以贷款买房住所法律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是被限制高消费的,不能进行购买房屋、汽车等的消费,而且银行也不会受理失信被执行人贷......


·国家对于酒驾这方面的问题管理的比较严格,这是因为醉酒驾驶的会
      国家对于酒驾这方面的问题管理的比较严格,这是因为醉酒驾驶的会严重的危害社会的利益。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有的时候吃到了含有酒精的东西,那么,许......


·行政诉讼能要求赔偿违约金吗?
      行政诉讼能要求赔偿违约金吗?行政诉讼能要求赔偿违约金,不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是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只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违约方......


·福建南平修路征地补偿的项目有哪些
      福建南平修路征地补偿的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


·办理商标转让需要多长时间
      办理商标转让需要多长时间一、办理商标转让需要多长时间商标转让从申请核准一般约需四到六个月。(一)商标注册申请时间:商标从申请到发证约需十......


·公司给员工赔偿违约金情形有哪些?
      公司给员工赔偿违约金情形有哪些?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


·计算加班费的方法是怎样的
      计算加班费的方法是怎样的根据不同的工时制,有不同的计算加班费方法:综合计算工时制:实行这种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计算工作时间的周期不再是以天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