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事案件要求辩护律师需要遵守哪些义务

一、刑事案件要求辩护律师需要遵守哪些义务?
  
  
  1、律师执行辩护职务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恪守律师的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
  
  
  2、律师必须认真履行辩护职责,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律师不得故意歪曲或捏造事实,毁灭证据或制造假证据,不得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相互串通,包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其逃避应得的惩罚;
  
  
  4、律师在担任辩护人期间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要保守秘密,不得泄漏;
  
  
  5、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要严格遵守监所的有关规则;
  
  
  6、律师要按时出庭,遵守法庭规则,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
  
  
  7、律师在庭审中要尊重司法工作人员,维护公安、司法机关的尊严。
  
  
  二、刑事案件聘请律师要多少钱?
  
  
  律师收费是有具体标准的,与下列因素密切相关:
  
  
  1、案件的具体情况 案件的具体情况,主要指案件的复杂程度,比如是单独犯罪还是共同犯罪,是一罪还是数罪,涉及一起犯罪事实还是多起犯罪事实,等等。
  
  
  案件的具体情况,直接决定着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和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是确定律师费的首要因素。
  
  
  2、委托人的具体要求 不同的委托人,对律师的工作会有不同的要求,最典型的莫过于侦查阶段的会见次数,有些委托人会要求律师在案情需要的会见次数外,增加不必要的会见次数,这会直接增加律师的工作量和其它成本支出,从而导致律师费增加。委托人的具体要求,是确定律师费的重要因素。
  
  
  3、律师的具体情况: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差异,决定了其工作价值的差异,收费方面也有差异,律师的具体情况,是确定律师费的关键因素。
  
  
  一般来讲,专业化程度高的律师,经验丰富的律师,专业研究深入的律师,工作含金量高,办案效果更有保障,律师费也会更高。律师费是否合理,应该从以上三个方面考量,不应该以“一般收费多少”作为衡量标准。
  
  
  但也不是说律师要多少就需要给多少,具体也可以根据情况和律师进行协商。
  
  
  其实,律师在考取职业资格证的时候就知道自己踏上的是一条怎样的道路,作为律师,肯定不能和普通民众一样用感性的眼光来看待刑事案件,律师的理性也需要建立在法律制度的范围之内。律师凭借相关的证明材料可以行使辩护权,但辩护权也不是无限制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诉讼标的与对象的区别是什么?
      诉讼标的与对象的区别是什么?诉讼标的是诉的两个构成要素之一,在任何一个诉中,都必不可少。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提出的要求保护的实体权利,被告反诉......


·犯罪故意的种类包括哪些
      我国的犯罪根据行为人主观上的不同,具体分为了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当然有些情况下故意构成犯罪,但有的情况下过失就构成犯罪。那么您知道犯罪故意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


·判九个月能保释吗
      不能,判刑后不存在保释了,判刑后一般就不予保释了,除非患有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或者患严重慢性疾病、在劳动改造场所长期治疗无效,经劳动......


·偷盗50元可以立案吗
      可以。即使是偷窃50元,也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


·起诉离婚的程序主要有:
      起诉离婚的程序主要有:一、去法院起诉法院离婚程序第一步,起诉。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


·建筑工程质保期年限是多久
      建筑工程质保期年限是多久?建筑工程质保期年限一直困扰着行业从业者,关于质保期限有着不同的说法,项目合理使用年限,设计使用年限等等。项目合理使......


·合同类型和期限
      合同类型和期限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一)有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


·我国规定的法院强制执行措施都有哪些
      我国规定的法院强制执行措施都有哪些对于法院生效的判决,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按照其中的内容来实际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公司可以因为怀孕辞退员工吗?
      公司可以因为怀孕辞退员工吗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


·一、交通事故伤残营养费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伤残营养费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