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二审中减少诉讼标的是否可以


  一、在二审中减少诉讼标的是否可以?
  
  
  不可以,二审是针对一审判决中的事实部分和法律适用提出上诉理由,一般要求二审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二审不能变更诉讼请求。除非被上诉人同意且是调解的请行下。 二审法院在判决书中写明对诉讼费用承担,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民事上诉案件的审理有明确的规定: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七条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二、二审民事诉讼结案时间
  
  
  二审审理审理期间一般为30天或三个月
  
  
  1、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2、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3、该审理期限为从立案之日起,一般还包含一个月左右的案卷移送时间。
  
  
  三、民事诉讼上诉的条件
  
  
  1、必须是原案件的当事人提起上诉;
  
  
  2、必须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上诉;
  
  
  3、必须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4、必须提出上诉状。
  
  
  在一审的审判工作正式完成之前诉讼标的基本就是不可变更的,特别是二审原本就是为了核对和校正一审的判决结果。因为上诉就决定减少诉讼标的的这种行为也很不正常,减少诉讼标的的只能是本案的原告,且在二审才减少诉讼标的可能是不想承担对自己不利的结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高空坠物砸坏我家窗户应当如何维权?
      在现代社会,确实生活当中,很容易发生一些莫名的风险,所以购买一个人身保险是非常重要的,当然除了人身保险的话,关于财务方面的也存在着一定的保险......


·未成年工可以干什么工作
      由于法律中加强了对未成年工的保护,因此也明确规定了单位不能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的一些工作范围,换言之,我们也可以通过这方面的规定,大概了解未成年......


·我国《民法典》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我国《民法典》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


·合同履行完毕还可以解除吗?
      合同履行完毕还可以解除吗?合同履行完毕还可以解除,单方解除是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它不必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要解除权人将解除......


·一、交通事故10伤残鉴定标准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10伤残鉴定标准有哪些?(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2、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


·人民法院判决没收财产怎么执行
      人民法院判决没收财产怎么执行一、人民法院判决没收财产怎么执行1、关于罚金的执行。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


·对于房屋遗嘱需要公证不?
      对于房屋遗嘱需要公证不?房产遗嘱只要符合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因为公证不是遗嘱的生效要件。但遗嘱的形式很重要,公证可以避免因形式瑕疵导致的遗......


·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的关系是什么?
      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的关系是什么?按照有关法律规定,通过出让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权的企业,可以在不用的时候将其进行转让,具体方式包括赠与、交换......


·危害公共安全罪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危害公共安全罪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一、危害公共安全罪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


·公司法中对工资有什么规定
      公司法中对工资有什么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自然而然雇佣的人是需要支付给员工工资的,那么公司法中对工资有什么明确规定......


·审查起诉意见书的书写需要注意哪些
      一,审查起诉意见书的书写需要注意哪些撰文前首先要做好调查工作,即针对提出的问题,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寻找有关法律依据,参阅有关文件、规定、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