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离婚中房产分割的各类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中房产分割的各类情形有哪些?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按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连毛毛都分不到。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比较复杂的情况。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跟上面的第5种情况相同。
  
  
  5、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根据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第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第四: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第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在办理离婚手续时也是会将夫妻的共同财产以及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分配,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会按照男女平等以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去执行,当一方在婚姻中出现了家庭暴力或者是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后,另一方也是可以在离婚时索要一定的离婚赔偿的,具体金额双方协商决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根据我国规定公司法调整的公司类型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规定公司法调整的公司类型包括哪些?在当今这个社会,公司法对于想要创业开办公司的人们来说十分的重要,因为公司的运营以及公司的章程等都......


·酒后驾车承担的责任包括哪些
      酒后驾车承担的责任包括哪些一、酒后驾车承担的责任包括哪些1、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


·美容医疗纠纷适用法律法规包括哪些?
      美容医疗纠纷适用法律法规包括哪些?在各个行业中都会发生一些纠纷,那么最近一段时间经常发生纠纷的就是美容医疗行业,因为美容这个事项就一定的特殊......


·劳动法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劳动法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部分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是什么?
      部分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是什么?部分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


·婚后共有房产如何立遗嘱
      婚后共有房产如何立遗嘱?婚后共有房产立遗嘱的方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2、自书......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现在的大多数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房子,更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现在的大多数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房子,更有甚者,少部分人拥有数套房子。但是很多人只知道自己拥有的房子可以用来出租赚钱,却......


·民事诉讼法一审审理期限是多久,关于审限还有哪些规定?
      民事诉讼法一审审理期限是多久,关于审限还有哪些规定?不管是刑事诉讼还是民事诉讼都有它一定的审理期限,而且不同的审理程序所对应的审理期限也是不一......


·数罪并罚能否宣告缓刑?
      数罪并罚能否宣告缓刑?数罪并罚是不可以适用于缓刑,行为人主观上都是有过错的,两次以上犯同一种罪,同样说明其判断和控制能力不强,对行为后果认识不......


·有限合伙企业的特征是什么
      有限合伙企业的特点有哪些第一、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为......


·床上用品购销合同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床上用品购销合同应该包含哪些内容?一、什么是购销合同购销合同就是供方将其销售的产品,交付给需方所有或者经营管理,需方接受此项产品并付给供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