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顾客摔倒在酒店的责任由酒店承担吗

顾客摔倒在酒店的责任由酒店承担吗?一、顾客摔倒在酒店的责任由酒店承担吗酒店是否对顾客摔倒承担责任,需要看酒店是否提供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立了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明确了安全保障义务人的义务范围和责任界限。其中第六条指出,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根据司法解释可以得知,客人摔倒和酒店安全设施不当,设施存在隐患,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有关,那么酒店就必须承担责任。例如:因地板不防滑导致客人摔倒、酒店没有设置安全警示牌导致客人受伤、不法人员进入酒店将顾客摔倒等情况。如果酒店已经尽到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已经尽到危险告知、安全保障措施、发生事故后积极救助和报警等,那么酒店就不须承担赔偿责任。其次我们还要看入驻酒店的是否是特殊人群。比如未成年人同父母入驻酒店,因酒店安全隐患导致摔伤,那么根据《民法通则》,监护人应该对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益依法进行监督和保护这一条,未成年人家长也要承担部分责任。具体责任比例如何划分应根据案情实际情况来定。二、如果酒店方存在过错,顾客可以获得哪些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我们依据伤害程度可要求赔偿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误工损失、护理费、鉴定费等费用。如构成伤残,还可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等费用。顾客摔倒在酒店怎么办?因酒店原因导致顾客受伤后,顾客可以和酒店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达成共识,可通过法院解决。顾客在案发过程中要及时拨打报警电话,110、120、或消协等,最好利用手机留有影像资料并保存好入驻当天的发票单据。如果这些证据未及时取得,可能导致证据消失。在今后案件审理时会相当被动,甚至导致败诉。我们在去往医院过程中要记得留下打车发票,在住院过程中所有的医药费单据,如需转院要记得开转院证明等材料,在没有完全康复前最好不要办理出院手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工伤认定 错误 仲裁应该怎么处理?
      工伤认定错误仲裁应该怎么处理?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结论是具体的行政行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行政诉讼......


·私募基金有限合伙人条件,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私募基金有限合伙人条件,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有哪些随着社会的发展,温饱问题早就解决了,人们手中的闲钱越来越多,于是人们开始把眼光投向理财投......


·一、朝阳市交通事故六级伤残能赔多少钱?
      一、朝阳市交通事故六级伤残能赔多少钱?朝阳市交通事故六级伤残能赔几千元到几万元甚至是几十万元数额不等。这要根据实际的案件情况才能作出定出最后的......


·民事诉讼法证据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证据期限的规定是什么?一、一般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法条及司法解释有哪些条件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法条及司法解释是什么[刑法条文]第一百三十八条,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


·轻质隔墙工程质量验收的规范是什么
      在建筑行业随着科技技术的进步与创新,建筑材料的使用与改进也有了显著的上升。其中就在有关于隔墙的改进方面就推出了轻质隔墙板的使用,这个各大建筑......


·下雨车辆受损,谁来承担损害责任?
      下雨车辆受损,谁来承担损害责任?下雨车辆受损,谁来承担损害责任?在大雨之后浸泡汽车无疑是对主人的巨大损失,是否可以在此时向物业公司索赔取决......


·妻婚后财产协议没用公证有用吗?
      妻婚后财产协议没用公证有用吗?有用;婚后夫妻双方关于财产方面的协议不用公证同样有法律效力。一、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


·什么是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罪?
      无论是刑事诉讼还是民事诉讼,证据在诉讼过程中都是不可或缺的。证据可以证明案件的事实,但在实践中,有些诉讼代理人会想要胜诉而犯毁灭证据罪,从而......


·抢劫罪的构成条件具体有哪些
      抢劫罪的构成条件具体有哪些抢劫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


·刑事案件到检察院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可以的。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