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有哪些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有哪些? 1、合同履行的抗辩权
  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这些抗辩权利的设置,使当事人在法定情况下可以对抗对方的请求权,使当事人的拒绝履行不构成违约,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①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②先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③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中止履行。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部分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用;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二阶段为解除合同。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但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是有一定条件和限制的。如无确切证扰证明对方零部件失履行能力而中止履行的,或者中止履行后,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而拒不恢复履行的,不安抗辩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履行应遵循什么原则
  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正确、适当、全面地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各项义务的行为。履行合同应当遵循下列两项原则:
   ①全面履行原则。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即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当事人一方在履行中对合同约定义务的任何一个环节的违反,都是违反了全面履行原则。
   ②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这三种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我们已经在文中为您一一列举,除了介绍三种合同履行的抗辩权分别是什么,还为您介绍了在合同履行时应该遵循哪些原则,合同履行分别是需要遵循全面履行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这些都是在合同履行的时候是很重要的,合同签订以后双方都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果发生了违约行为可能会导致合同当事人利益的损失。想了解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安徽经济仲裁怎么办
      安徽经济仲裁怎么办理的(一)、受理阶段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起始。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


·上市公司融资比例是多少?
      上市公司融资比例是多少?一个公司要发展壮大,必须要具有雄厚的资金链,才能够支持这个公司在市场当中打败其他的竞争对手,当然,公司上市也是企业......


·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我们知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对外负有债务,法院往往会认定为夫妻的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进行偿还。那你......


·破产清算程序和债权登记
      破产清算程序和债权登记一、破产清算程序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


·顶替交通违章怎么样处罚
      顶替者,可能涉嫌作伪证,不涉及交通违法行为,会暂扣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抗辩事由是怎样 ?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抗辩事由是怎样?一、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抗辩事由是怎样1、受害人的过错受害人有过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


·企业注册资本认缴制是什么
      企业注册资本认缴制是什么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


·水电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
      水电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水电工程合同是关系者人民生命安全,也影响着一方的经济发展,故而一般工程会由政府通过招标的方式来确定承包方,在确......


·子女继承的房产证有遗产税吗
      子女继承的房产证有遗产税吗若是办理房产证时不登记在子女名下,在子女根据法定程序继承时需要作为遗产税的纳税义务人进行缴税。若办理在子女的名下的......


·自书遗嘱必须要写执行人吗?
      自书遗嘱必须要写执行人吗?一、自书遗嘱必须要写执行人吗?自书遗嘱必须有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可使遗嘱人的遗嘱依法得以完全实现,同时可以使遗产的......


·一、离婚后负债是共同承担吗?
      一、离婚后负债是共同承担吗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所负债务是由于夫妻共同生活费用不足。不论债务最初是由谁出面借的,以谁的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