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快递怕丢失而收取保价费合法吗?

快递怕丢失而收取保价费合法吗?是合法的,此项服务以自愿为原则。寄件人选择此项服务时,应确定保价金额与每个邮件内件实际价值一致,每个邮件保价金额最高限额为十万元人民币,保价费按申报的保价金额的1%收取,每件最低收取1.00元人民币。未按规定交纳保价费的邮件,不属于保价邮件。保价邮件如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最高不超过相关邮件的保价金额;未保价邮件如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按实际损失赔偿,最高不超过所付邮费的两倍;邮件如发生延误,按邮政部门规定的标准予以补偿;对其他损失或间接损失,邮政部门不承担赔偿责任。二、相关情况说明保价邮件丢失或全部损毁按保价金额赔偿;部分损毁或短少按实际损失的价值予以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得超过保价金额。EMS邮件在寄递过程中因非客户过失而发生丢失、短少、损毁和延误,邮局予以赔偿。但对间接损失和未实现的利益不承担赔偿责任。属于下列情况的,邮局不承担赔偿责任:1、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邮件除外)。2、 寄递的物品违反禁寄或限寄规定的,经主管机关没收或依照有关法规处理的。3、 投交时邮件封装完好,无拆动痕迹,且收件人已按规定手续签收,事后收件人发现内件短少或损毁的。4、 由于客户的责任或所寄物品本身的原因造成邮件损失或延误的。5、 客户自交寄邮件之日起至查询期满未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6、 国际邮件被寄达国按其国内法令扣留、没收或销毁的。在进行快递的寄送时,可以按照物品的价值交纳保价费,在避免在快递丢失或者损坏的情况下造成自身的经济损失,在司法实践中,这种做法是合法的,有关快递费的收取标准应当根据快递的地点远近和时间来进行认定,而保价费是自愿收取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寻衅滋事致人轻微伤如何量刑
      寻衅滋事罪,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国家对于这一罪行的判定也十分严格,不同情况的寻衅滋事罪也有着不同的量刑。那么寻衅滋事致人轻微伤应该如何......


·债权债务分栏表具体是怎样的?
      债权债务分栏表具体是怎样的?一、债权债务分栏表所有的明细账都需要做月结,所有涉及对方科目的往来账都是债权债务,比如债权有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深圳市劳动合同续签需要注意什么?
      由于深圳经济发达且公司林立,这也就使得发生在深圳的劳动合同关系比其他地区多。既然有签订合同就会有续签的时候,但是很多深圳员工对劳动合同续签方......


·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用工,用人单位一年内可终止劳动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


·民事诉讼标的如何变更?
      民事诉讼标的如何变更?民事诉讼活动当中的标的额是可以依法申请变更的,但要注意更改标的额的时间必须是举证期之内,在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的举证期一般......


·员工发生工伤单位应承担的义务是什么
      员工发生工伤单位应承担的义务是什么一、员工发生工伤单位应承担的义务是什么参保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后,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用人单位还应......


·征地补偿款被冒领应该怎么追回
      征地补偿款被冒领应该怎么追回1、行政诉讼法针对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交叉的问题提出了一个较好的解决方案设立了类似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制度,“在涉及行......


·名字是错的身份证是错的借条是不是无效?
      名字是错的身份证是错的借条是不是无效?名字是错的身份证是错的借条一般是无效的,对于民间一般借贷,借条需要包含的信息应该有欠款人名字身份证号、借......


·公司和分公司签合同可以吗?
      公司和分公司签合同可以吗?一、公司和分公司签合同可以吗?可以的,一般而言,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


·什么是集资房 集资房可以买卖吗
      什么是集资房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


·刑事案件一审辩护词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一审辩护词是什么?刑事案件辩护词是辩护人在参与刑事诉讼活动中,按照法定程序,为履行其职责,向法庭发表的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