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追诉时间是多久?
一、诈骗罪追诉时间是多久?
诈骗罪追诉时间是五年,犯诈骗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诈骗这种刑事犯罪,大家肯定都是只要发现都是会抓紧时间报案的,越早报案越有利于公安机关破案。对于时间比较长之后才举报的行为,可能会由于司法机关并不能尽快的收集到其犯罪的证据,故此可以其诉讼请求不会被受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确认
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确认日前,中国基金业协会正式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下称“募集办法”),对私募基金销售主体、募集流程、从业人员......
·刑事案件延期审理的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延期审理的期限是多久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针对诉讼案件,在接到诉讼后符合审理条件的,一般都是要进行开庭审理的。但是有时或许会出现新的......
·宁波农村拆迁安置政策规定哪些人是安置对象?
宁波农村拆迁安置政策规定哪些人是安置对象?一、农村房屋拆迁安置的对象(一)户口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所有权证,并在拆迁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
·高空坠物整改情况情况措施是什么?
现在高层小区很多,居住在高层的业主要使用好阳台,防止高空坠物。近年来,这样的侵权案件多次发生,这就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强整改。那么,高空坠物整改......
·出租人的法定义务都有哪些
出租人的法定义务都有哪些1、将租赁物移交承租人使用、收益。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
·抚养费是工资税前的吗?
抚养费是工资税前的吗?按照实际收入,税后工资计算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
·哪些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会终止
无论是怎样的
哪些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会终止无论是怎样的合同,其实有成立生效,那自然就有可能出现终止、解除的情况,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来讲也不例外,但这属......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税费交吗?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税费交吗?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税费交吗?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后,作为使用权人,就要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
·工伤鉴定时医生已经在初次评估上评了十级是否靠谱?
工伤鉴定时医生已经在初次评估上评了十级是否靠谱?工伤鉴定结果是劳动保障局工伤鉴定委员会确定的,医生说的只能是参考。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
·在我国什么是发行公司债券
一、什么是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都?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都有哪些一、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都有哪些1、提起诉讼。2、申请仲裁。3、申请支付令。4、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5、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