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务员贷款条件有哪些?

公务员贷款条件有哪些?
  
  一、公务员贷款条件有哪些?
  
  1.全国主要城镇的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等无编制以外的工作人员;
  
  2.授信到期时未退休且实际年龄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
  
  3.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在贷款人所在地有固定住所、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5.个人资信状况良好;
  
  6.合作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分类
  
  1、按偿还期不同,可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2、按偿还方式不同,可分为活期贷款、定期贷款和透支;
  
  3、按贷款用途或对象不同,可分为工商业贷款、农业贷款、消费者贷款、有价证券经纪人贷款等;
  
  4、按贷款担保条件不同,可分为票据贴现贷款、票据抵押贷款、商品抵押贷款、信用贷款等;
  
  5、按贷款金额大小不同,可分为批发贷款和零售贷款;
  
  6、按利率约定方式不同,可分为固定利率贷款和浮动利率贷款,等等。
  
  三、业务特色
  
  1.贷款手续“简便”
  
  凭个人信用、单位证明即可申请贷款!
  
  2.贷款利率“优惠”:
  
  公务员个人资质好 身体健康 就可享受基准利率优惠!
  
  3.贷款金额“高”
  
  最高可贷30万元!
  
  4.贷款期限“长”
  
  最长可贷48个月!
  
  四、申请流程
  
  1.提交个人贷款需求和大概资料给银行或者贷款产品代理机构
  
  2.银行对贷款申请者的贷款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安排专人联系贷款申请者
  
  3.指导贷款申请者提供所需材料
  
  4.再审核
  
  5.达成贷款放款。
  
  五、申请资料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单位出具的公务员身份证明;
  
  本人及家庭有收入成员的收入证明;
  
  近期水、电、煤、话及物业管理费收据等其他材料。
  
  六、常见问题
  
  1. 我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方可申请无担保贷款
  
  申请人年龄在20—60周岁;
  
  政府及其所属机构符合条件的公务员。
  
  2. 贷款利率
  
  具体的贷款利率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如您的个人资质、资金机构的性质等。
  
  我国规定了当公民具有了偿还贷款等能力并且个人资信状况良好的情况下是可以向银行或者其他的机构办理贷款手续的,在申请贷款手续时需要向银行提交各类的证据,不得出现任何的伪造或者虚构的材料,银行也是会在规定的期限内受理并完成审核手续,当事人也是需要履行偿还义务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二手房过户要注意以下事项:
      二手房过户要注意以下事项:1、清点房内设施设备。2、水、电、煤气、天然气、无线电视、宽带等的清点及过户。如有欠费,可要求原房东补交费用。3、物业......


·民事诉讼法的诉讼时效中断是怎样认定的
      民事诉讼法的诉讼时效中断是怎样认定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


·法庭一般多久开庭时间有规定吗?
      法庭一般多久开庭时间有规定吗?法律上没有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开庭的具体时间,只是明确规定了受理后的审结期限。具体规定如下:《刑事诉讼法......


·贿赂和行贿多少构成立案?
      一、贿赂和行贿数额多少构成立案?贿赂和行贿都是一个意思,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金钱或其它利益,以排斥竞争对手,获得更大利......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永久雇佣不可以解雇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永久雇佣不可以解雇的劳动合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理解为不能解雇,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没有约定合同终止期......


·玩忽职守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是什么?
      玩忽职守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是什么?一、玩忽职守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是什么?二者之间的区别表现在:(1)犯罪客体不同。玩忽职守罪侵犯的是......


·在我国几瓶啤酒算醉驾?
      在我国几瓶啤酒算醉驾?1、标准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为饮酒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


·无合同临时工受伤骨折该怎样赔偿
      没有具体的规定,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评级,再根据等级申请赔偿,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赔偿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就......


·申报工伤需要哪些材料?
      申报工伤需要哪些材料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


·异地羁押讯问的规定是什么?
      异地羁押讯问的规定是什么?1、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凭《拘留证》、《逮捕证》收押。2、在侦查阶段,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异地羁押的,......


·私募基金亏损算谁的?
      私募基金亏损算谁的?一、亏损算投资者的1、投资的亏损不管是股票还是基金都是由投资者自己承担的。2、私募基金发生亏损,亏损部分由投资者承担。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