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夫妻离婚财产处理怎么写?

一、夫妻离婚财产处理怎么写?离婚财产处理协议书是办理离婚登记之前,双方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并请求婚姻机关认可的财产协议书。主要内容有:(1)财产协议书递交机关的名称。(2)双方当事人协商的经过。(3)具体协议内容:包括财产总额,具体分割情况等。(4)请求婚姻登记机关认可;(5)双方当事人及证明人签字盖章、具体日期。(6)写明协议书的份数。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时,可以对离婚财产的分割情况进行约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双方达成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方法进行处理,但必须是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并签订离婚财产处理协议来进行认定,如果存在受迫的情况则显然是没有法律效应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股东变更登记时间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股东变更登记时间的相关内容是什么?一、股东变更程序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


·房屋拆迁的补偿内容都有哪些
      房屋拆迁的补偿内容都有哪些房屋拆迁的时候,您最关心的就是拆迁补偿款的问题。国家制定的有拆迁补助的相关法规,拆迁补助款不仅仅包括对拆迁房屋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释义中刑事诉讼的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释义中刑事诉讼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第四十二条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依法从事......


·高空坠物相关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也并不是没有健全对高空坠物责任人的处罚机制,主要的问题就是关于高空坠物的取证是太过于困难了,所以现在各地在城市管理方面的工作高空坠物反而......


·开设赌场罪的追诉标准怎么规定的
      开设赌场罪的追诉标准怎么规定的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


·除了抢种抢建,还有什么方法能提高征地拆迁补偿?
      一、除了抢种抢建,还有什么方法能提高征地拆迁补偿?  具体提高拆迁补偿方式有:  1、在拆迁之初,被拆迁人一定要关注和搜集拆迁人和政府部门颁发的......


·治安处罚的时效问题是多长
      治安处罚的时效问题是多长一、治安处罚的时效问题是多长治安处罚追溯期是6个月,但这6个月的意思是从你违法行为结束后的6个月内未被发现或举报才有效。......


·离婚孩子归属问题达不了一致怎么办
      协商不成的可到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方向考虑,选择有利于成长的一方抚养。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


·小孩长大了也要支付以前的抚养费吗?
      父母对孩子的抚养责任,不因离婚而发生改变。没有直接抚养的一方,要按时支付抚养费。按照规定,离婚父母一方支付抚养费,要一直支付到小孩年满十八周......


·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是什么
      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是什么一、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是指依据著作权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依靠国家强制力使侵犯他人著作权的......


·医疗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医疗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必须有主观上过失。在这里,过失,就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患者应负注意义务的疏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