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加班期间劳累过度生病算工伤吗?

加班期间劳累过度生病算工伤吗?工伤一般是指意外伤和职业病,而普通疾病是不能报工伤的。所以你说的劳累过度生病,你必须证明生病与从事的工作有相关性才行,这个要经过有工伤鉴定资质的部门鉴定才行,不过一般非职业病都很难申报成功。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二、可以认定为工作的情况《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 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必须同时具备,并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是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 “暴力、意外等”所致。打比方,有人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的时候蓄意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对其人身进行直接攻击,致使职工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等。】(四)患职业病的。【即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因工外出期间”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临时外出办理业务等,同时必须是在发生事故时正在履行工作职责,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时下落不明。】(六)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最高院关于工伤认定的司法解释(2014年9月1日起施行)【“上下班途中”指从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必要时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应该增加关于非法驾驶的问题,这种问题一般驾驶二轮摩托车居多,对于非法驾驶(无证驾驶的)的,达到交通肇事程度的,不予认定工伤。(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这是一条法律上的兜底条款规定,由于工伤事故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不仅需要专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范性强制性规定,也需其他法律法规做出相应调整,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也应当纳入本条例调整的工伤范畴中。】劳动者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依照法律中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我国相关法律对工伤认定的情况进行了明确的界定,符合法律规定情况的都可以认定为工伤事故,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承认工伤行为的,劳动者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诉讼来进行合法的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商标异议答辩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商标异议答辩的流程是怎样的?商标被异议了,不用着急,首先要看对方为什么提出异议,再考虑是否答辩。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


·内蒙古录音司法鉴定的基本条件
      司法鉴定已经服务社会和大众很久,司法鉴定能够鉴定的东西很多,录音司法鉴定也是很常见的,目的就是鉴别录音的真伪,为法律提供有利证据,内蒙古申请......


·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是否合法,相关内容有哪些
      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是否合法,相关内容有哪些一、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是否合法合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


·股权转让税费代扣代缴的相关规定
      股权转让税费代扣代缴的相关规定一、哪些行为属于股权转让行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规定了七类情形为股权转让行为:(1......


·分居可以自动离婚吗?
      分居可以自动离婚吗?离婚的方式和条件有哪些?说到夫妻分居自动离婚的问题,就必须首先知道离婚的方式和条件有哪些,这样才能进一步回答夫妻分居可以......


·关于拘留期限最长为多少天?
      关于拘留期限最长为多少天?一、关于拘留期限最长为多少天?刑事拘留最长期限37天。拘留到期后决定是否应逮捕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如果超过了拘留......


·母亲去世后第一继承人是谁
      母亲去世后第一继承人是谁?《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如何申请商标注册优先权?
      一、简要说明  申请人在国内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后6个月内,到《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其他成员国申请注册同一商标要求优先权的,应向商标局提出提......


·一、夫妻离婚家庭财产怎么分配?
      一、夫妻离婚家庭财产怎么分配?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第一步就是找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现场的勘验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第一步就是找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现场的勘验,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从而确认当事人顺官方的权利和义务,在之前可以双方协商,......


·离婚以后在登记结婚需要什么证件
      离婚以后在登记结婚需要什么证件(一)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