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我国法律有没有规定自动离婚

我国法律有没有规定自动离婚在我国其实并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况。如果夫妻想要结束婚姻的话,那此时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相应的离婚手续才行,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协议或者诉讼方式来离婚,如果不满足离婚的条件,则是不能离婚的。因为我国的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根据离婚的方式,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一是诉讼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二、分居可以自动离婚吗?离婚的方式和条件有哪些说到夫妻分居自动离婚的问题,就必须首先知道离婚的方式和条件有哪些,这样才能进一步回答夫妻分居可以自动离婚吗、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分居两年能否自动离婚的问题。(一)协议离婚如果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并且也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财产的分割问题达成了协议的话,那么夫妻双方就可以一起到男方或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种离婚方式就是协议离婚。(二)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财产的分割问题难以达成协议的话,那男方或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这就是诉讼离婚。夫妻起诉离婚后,法院并不一定会作出准予双方离婚的判决。这是因为诉讼离婚是有条件的,那就是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经过法院调解难以复合。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可能在其他国家有自动离婚的说法,但是在我国并不存在自动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只有两种,即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除此之外除非是一方死亡,否则的话并不会导致婚姻关系的终止。另外对于分居离婚,首先协议离婚中不存在,即不管夫妻是否有分居,对办理离婚登记没有影响。而在诉讼离婚中,若是以分居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则就要符合规定的条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经济补偿金是否含加班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金是否含加班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


·公司不给休年假能否解除合同
      公司不给休年假能否解除合同?公司不给请年假,劳动者不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提出解除合同的,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


·订立合同主体资格怎么审查
      合同主体资格怎么审查合同主体分为自然人与法人、企业、其他组织。主体为自然人时,应审查对方的身份证件,以确定其是否为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特殊......


·不是户主签的空白协议合同有效吗?
      不是户主签的空白协议合同有效吗?一、不是户主签的空白协议合同有效吗?如果不是户主签的土地的流转协议是无效的。我国的土地承包,是以户为单位的......


·合肥自由职业退休金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合肥自由职业退休金的计算方法是什么?自由职业者缴纳养老保险的时候,是按照基数的20%缴纳,这其中的40%进个人账户。比如你按照3000的基数缴纳,每年......


·中止劳动合同证据有哪些范围
      中止劳动合同证据有哪些范围1.用人单位中止具备法定的中止事由,用人单位同劳动者可以中止履行劳动合同。例如,停产息工、放长假、厂内待岗等,......


·民法总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由谁监护
      民法总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由谁监护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未成年人的父母已死亡后由谁做监护......


·二手房交易“过五关”放心购房
      1。定价关二手房买卖最关键的环节就是房屋价格的评估,对于经验不足的业主来说,价格定高了难以找到买主,定低了又会使自己蒙受经济损失。建议:......


·保险对于误工费的赔付是怎么计算的?
      保险对于误工费的赔付是怎么计算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


·还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房吗
      可以。若第1套房是用商业贷款买的,并且正在按揭中,则第2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等规定以第2套房计算,即首付较低50%,利率上浮10%。若第1套......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