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车祸去修车的误工费由谁负责赔偿

车祸去修车的误工费由谁负责赔偿?1、修车的误工费应该由交通事故中的肇事者负责赔偿,不过,如果是交通事故导致车损,修车期间,营运货车或者客车可以要求营运损失,私家车可以要去替代交通工具损失,不可以要求误工费,只有对人身造成损害,不能参加工作并导致误工损失的,才能要求误工费。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1)有固定收入的,包括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两部分。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单位按期得到收入的,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纯收入计算。2)无固定收入的,是指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或者有关证明,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城乡个体工商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3)无收入的,是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偶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4)受诉法院所在地,是指受诉法院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二、交通事故有哪些处理流程?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调解不成,填写《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4、向人民法院起诉。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5、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判决的履行义务人没有在判决或调解确定的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局向赔偿义务人强制履行赔偿义务。修车也有误工费的仅限于营运性质车辆,比如出租车,送货车,客车等。否则的话,其他情况下的误工费只能看受害者身体恢复所需要的时间,在计算误工费的时候就不应该把修车时间也考虑进去,有些受害者修车期间故意不去上班而造成的损失由自己来承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仲裁可否公告送达
      目前来说仲裁是否能够公告送达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公告送达仲裁调解法未具体规定,但在实践中按民事诉讼法的程序公告是没有问题的。可以缺席裁决。不过......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公民普法意识的整体提高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公民普法意识的整体提高,现在离婚案件不再像从前一样处理简单,现在的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涉及问题非常之复杂,以前简单的......


·只要违约就能解除合同吗
      只要违约就能解除合同吗一般情况下,合同能够顺利的履行,是交易双方的愿望。但在有些情况下,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合同的一方却不得不提出解除合同的......


·春节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
      春节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一、春节加班工资计算春节放假安排:农历除夕到正月初六,其中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


·法律援助申请人年龄有限制性规定吗
      法律援助申请人年龄有限制性规定吗?考虑到有部分必须参与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却没有能力支付没有支付律师费的能力情形,或者有其他需要申请得到法律援......


·对方有案底欠钱不还怎么办?
      对方有案底欠钱不还怎么办?一、对方有案底欠钱不还怎么办?对于欠钱不还的人可以起诉处理,处理的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


·离婚一方不出庭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一方不出庭财产如何分割?1、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


·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实践中,对于一些比较特殊的人,犯罪的时候量刑时有特殊的规定。其中就包括了未成年人犯罪、聋哑人或盲人犯罪等等。那么您知道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股东出资证明书有哪些作用?
      股东出资证明书有哪些作用?一、股东出资证明书作用有哪些出资证明书是表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地位或者股东权益的一种要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不同于......


·交强险住院赔偿最多多少钱?
      交强险住院赔偿最多多少钱?很多人都知道在我国,购买了新车之后是需要购买交强险的,您不要小看交强险的作用,交强险是可以在发生的事故的时候起很......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特殊性有哪些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特殊性有哪些?1)侵权客体的特殊性。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客体是作品,是在著作权保护期内、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且基于广义著作权的含义,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