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审查起诉期间如何计算?

一、审查起诉期间如何计算?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此外,如果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在逃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中止审查,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通缉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对在逃犯罪嫌疑人应当中止审查,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中止审查应当由审查起诉部门负责人提出意见报请检察长决定。中止审查的时间不计入审查起诉的期限。二、检察院审查起诉查明哪些内容?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以下内容:1、事实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正确定罪量刑的前提,查明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正确定罪量刑的依据和基础。在查明犯罪事实和取得确实、充分证据的基础上,应当对犯罪的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恰当进行鉴别。犯罪的性质与罪名互相联系,密不可分,如果只认定了犯罪性质,而不认定具体的罪名,性质也难以定准。因为在同一性质的犯罪中,法律又规定了若干罪名。可见,审查犯罪性质与审查具体的罪名,应当同时进行。2、侦查合法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过程,也是对侦查工作进行法律监督的过程。因此,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时,要注意审查侦查人员的侦查活动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特别要查明在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询问证人的过程中是否有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情况。一旦发现侦查活动中有违反法律的行为时,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综上所述,刑事案件发生,公安机关首先介入处理,将嫌疑人刑拘或者逮捕,周密侦查案件。犯罪事实可以坐实的,按照程序移送给检察院。审查的重点是看证据和犯罪事实,检察院也可以询问嫌疑人,只要犯罪事实不清楚就不能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离婚后未分割财产时效是多长时间?
      一、离婚后未分割财产时效是多长时间?离婚时一方隐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


·人们买卖二手房的时候,如果合同签署的有问题,则可能双方发生纠
      人们买卖二手房的时候,如果合同签署的有问题,则可能双方发生纠纷。协商无法解决的话,双方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这个时候,当事人......


·照片被恶搞属于被侵犯肖像权吗?
      照片被恶搞属于被侵犯肖像权吗?照片被恶搞就是属于侵犯了别人的肖像权;对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法院协议离婚还要去拿离婚证吗?
      法院协议离婚还要去拿离婚证吗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在民事案件当中,法院调解协议双方签字以后具备强制执行力,但在执行的过程当中双方可以打成......


·水泥地砖产品购销合同主要包括哪些条款?
      水泥地砖产品购销合同主要包括哪些条款?水泥地砖产品购销合同需方:供方:天津市博世水泥制品厂订购产品名称、单价、数量及金额产品名称单位金......


·缓刑执行完毕后发现新罪怎么处理?
      缓刑执行完毕后发现新罪怎么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漏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


·经济适用房可以贷款吗
      经济适用房可以贷款,但需满足一定的条件。经济适用房贷款的前提条件:1、5年内经济适用房不能贷款购买。由于5年以内的经济适用房是有限产权,即购房者......


·吸毒加贩毒几年有期徒刑需要被判决?
      吸毒加贩毒几年有期徒刑需要被判决?一、吸毒加贩毒几年有期徒刑需要被判决?吸毒加贩毒三年有期徒刑需要被判决,吸毒,虽然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尚不......


·是否构成过失爆炸罪如何判断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过失爆炸行为只有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那在实际案件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过......


·脚扭伤如何做工伤鉴定
      脚扭伤如何做工伤鉴定劳动者上班期间扭伤了脚,是算工伤的,劳动者应当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上海抚养费一年多少钱?
      一、上海抚养费一年多少钱?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