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经济合同的公证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经济合同的公证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经济合同的公证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1)20000元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2)20001元至50000元部分,收取0.8%;
  
  (3)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6%;
  
  (4)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0.5%;
  
  (5)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比例为0.4%;
  
  (6)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比例为0.3%;
  
  (7)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比例为0.2%;
  
  (8)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比例为0.1%;
  
  (9)4000000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二、 经济合同公证所需材料
  
  1.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如: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社团事业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机关法人的主管机关批准成立的文件;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件;
  
  3.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的合同文本原件;
  
  4.与合同有关的权利证书和技术资料;
  
  5.法人有权享有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的证明。
  
  说明:法人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应提供公司章程,合同内容需董事会同意的,应提供董事会决议。法人为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合伙协议,涉及财产转让设定抵押的,应提供合伙协议,涉及财产转让和设定抵押的,应提供全体合伙人的书面意见。法人为集体组织的,应提供职工代表大会或村民委员会的书面决议。
  
  经济合同公证的目的在于对双方所签订的相关条款和协议进行法律性认定,在通过公证机关的公证后,具备法律效应,双方都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条款的规定来执行,如果一方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导致侵权行为的,则需要根据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来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除掉工伤吗?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除掉工伤吗(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


·借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是合理的吗?
      借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是合理的吗?一、借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是合理的吗?借钱不还是一种性质恶劣的行为,不仅是不合理而且是不合法的行为。借钱......


·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该怎样进行
      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该怎样进行生活中,土地对于我们来说非常重要,我们生产和生活都离不开土地。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问题,会将......


·醉驾能直接监外执行吗?
      醉驾能直接监外执行吗、可以通过努力去争取。醉驾,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涉嫌醉酒驾驶,依法应处最多六个月的拘役并处罚金。......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继续履行非金钱债务
      在我国债务的形式有很多种,非金钱债务就是指当事人双方的债务不是金钱方面的债务,是以其他形式产生的债务。我国规定这类债务在当事人违约、合理期限......


·申请司法鉴定的时间怎样规定的?
      申请司法鉴定是当事人的重要权利,也是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让法院能够做出更有利于自己的判决的重要程序。而申请司法鉴定的时间有着明确的规定,而不少......


·关于网络诈骗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关于网络诈骗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在新兴科技越来越发达的情况下,网络成为人们必不可少的工具,但是在使用网络的同时也存在着相当大的弊端,如果......


·4s店合同可以毁约吗?
      4s店合同可以毁约吗?原则上,合同自合同各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成立并生效后,合同各方当事人应按合同中的约定履行各方义务,如果一方......


·涉嫌赌博罪能保释吗?保释的适用条件的条件有哪些
      保释一词多用于西方的司法实践之中,目前我国也有类似保释的制度,它就是我们日常所说的取保候审。但对于具体的某罪是否能保释才存在不清楚的地方。下......


·父母是孩子成长过程不可缺失的一部分
      父母是孩子成长过程不可缺失的一部分,而当父母双方离婚之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那一方是有探视孩子的权利的,但是当未抚养孩子的这一方对孩子的身体,......


·哪些行为算自首 自首的情形有几种
      哪些行为属于自首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