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被检察院批捕了就一定会判刑吗

一、被检察院批捕了就一定会判刑吗?不一定,只能是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之后,才能确定被采取逮捕措施的人是否有罪,是否需要判刑。逮捕属于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中最严重的一种,而一般只有对符合规定的嫌疑人、被告人才能采取这种措施。逮捕的条件是: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对实施多个犯罪行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有证据证明犯有数罪中的一罪的;有证据证明有多次犯罪中的一次犯罪的;共同犯罪中已有证据证明有犯罪行为的。(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逮捕不同于定罪,逮捕的标准低于定罪的标准,不要求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所有证据都已查证属实,只要求有证据已被查证属实即可。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是关于犯罪严重程度的规定。基于已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初步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不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轻刑或者可能被免除刑罚的,才符合逮捕条件。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二、检察院批捕后的流程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4、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5、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6、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刑事案件当中有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在现实生活当中的运用也是比较普遍的,可还是有很多公民就连最基本的批捕都是一知半解的状态。人们会觉得批捕之后案件就不存在着任何的转机了,司法机关的每一个决定都会对犯罪嫌疑人产生重大的影响,判刑不是能匆匆断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随着我们社会的发展,交通工具是越来越发达,大陆,海上以及空中
      随着我们社会的发展,交通工具是越来越发达,大陆,海上以及空中都有了交通工具,交通工具的发达,让交通事故的发生机率逐渐提升,交通事故发生了,责......


·减刑可以减轻的刑罚一般是多少
      减刑可以减轻的刑罚一般是多少根据减刑幅度确定,一般情况下罪犯不管怎样减刑,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根据刑法修正案八规定,法......


·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中国的证券市场一直十分火热,时候中国证监会出台了一项规定,想以此来为保护证券市场中投资者的......


·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吗?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


·无锡市盗窃罪量刑标准
      盗窃犯罪算是一种比较古老的犯罪行为,自古以来历朝历代就将盗窃他人公私财物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如今关于盗窃罪的量刑已经与......


·出租人和转租人合同解除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出租人和转租人合同解除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正常情况需要赔偿,合同解除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7条规......


·参与贩毒最轻的处罚是怎样的?
      参与贩毒最轻的处罚是怎样的?参与贩毒最轻的处罚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


·二婚遗产分配的方法是什么?
      二婚遗产分配的方法是什么?二婚遗产分配可以按照遗嘱或者法定继承来进行处理,遗产分配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后根据法定继承、遗嘱或其他法律规定对其遗产......


·办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办公司需要手续和证件:1.办理企业名称核准(授权书及申请)。2.确定公司住所(房屋产权或租房协议)。3.形成公司章程。4.刻私章(股东)。5.办理验资(......


·房子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房子合同违约金怎么算一、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违约行为:1.出卖人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逾期迁出户口。2.买受人逾期付款、因买方原因不能办......


·一、办理财产继承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一、办理财产继承证明需要什么材料?1、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2、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3、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