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管辖案件移送时间是否有规定

管辖案件移送时间是否有规定?管辖案件移送时间没有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移送管辖的上诉时间是10天。二、移送管辖的条件是怎样的?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三、移送管辖的例外(1)无管辖权的法院已经对案件进行了实体审理,而当事人又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不必移送管辖,由受案法院继续审理。(2)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在先立案的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3)根据管辖权恒定原则,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起诉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政区域变更的影响。因为法律上对管辖案件移送的时间没有做出任何的规定,所以,具体需要多长的时间才能完成对案件的移送也只能是看法官的决定了。不过,案件的管辖权在移送的过程中,原被告双方肯定是有知情权的,如果有人对管辖权的因素存在异议的话,应该在十天之内提出上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职工工伤与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职工工伤与解除劳动合同吗?工伤认定期内一般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双方同意,并对工伤赔偿等事项取得一致意见,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


·2023婚后买房写谁的名字都一样吗
      一、婚后买房写谁的名字都一样吗?是的,因为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共同财产的: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


·企业法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公司法人的民事责任是什么?
      企业法人欠钱不还怎么办一、公司法人的民事责任是什么?法人代表的个人债务和公司债务是有区别的,你不能混同。不过假如这个人在公司里有股份的话,......


·有人伤交通事故怎么理赔
      有人伤交通事故怎么理赔在后续伤势情形较为稳定时,再开始与对方协商后续赔偿事宜。在交强险来的范围内,只要肇事车辆被认定有任何责任,受伤者可......


·安置原则
      安置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二)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确定安置户和安置顺序,公示无异议后按序选择公寓安置房。二、安置房的位置及......


·根据关于合同诈骗罪的法律规定诈骗犯会坐牢吗?
      根据关于合同诈骗罪的法律规定诈骗犯会坐牢吗?根据关于合同诈骗罪的法律规定诈骗犯会坐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


·一、违纪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
      一、违纪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被公司开除,如果属于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情况,用人单位不需要......


·电动车人行道逆向行驶的规定是什么?
      电动车人行道逆向行驶的规定是什么一、电动车人行道逆向行驶的规定是什么?人行道上行驶电动车算违规,与逆行无关。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应该在非......


·笔迹鉴定原件在被告那里怎么办?
      笔迹鉴定原件在被告那里怎么办?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要求协商被告提供相关原件。笔迹鉴定,是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人......


·一、劳动合同法离职补偿是多少?
      一、劳动合同法离职补偿是多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


·诉前财产保全所需要材料是什么
      诉前财产保全所需要材料是什么1、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两份;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