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律上土地使用证分户怎么办

法律上土地使用证分户怎么办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是由县级国土部门发放,可以到县国土资源部门地籍登记部门免费查询,开发商大的土地使用证叫总证,如果总证不符,就不能办理分户个人的证,已就办不了房屋产权证。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分户证办理先要搞清楚所属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划拨土地还是出让土地,估计房改房的土地证是划拨土地,而划拨土地是不能抵押贷款的。分户的办理:1、由单位申请按政策办理土地分户,即每户要办理划拨土地使用证;2、然后每一户各自再按政策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办理出让土地使用证,这样才能贷款。3、建议协议分配土地,后拿协议书去土管局办理分户手续。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如何过户持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以及双方的身份证明,到土地部门办理。国土过户不会影响产权过户,不过,国土过户是很快捷的建议同时办理。如卖方有出让国土使用权证 那么你不需要再缴纳其他费用只有工本费。四、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1、申请。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在抵押合同签订十五日内,凭抵押合同,贷款合同申请抵押登记。填写土地抵押登记申请书。并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对新设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宗地进行地籍调查。3、权属审核。土地登记人员对抵押设定的登记内容进行审核。4、注册登记。经审核符合登记的,在宗地原《土地登记卡》上进行注册登记。5、颁发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对于土地使用证分户的办理,一般都是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办理人只需要去县级以上的土地管理局申请土地使用权,然后递交自己的一些个人信息,以及使用土地的信息,经过审核,一般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就能够拿到该证明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进看守所37天无罪释放会留案底吗?
      进看守所37天无罪释放会留案底吗?刑事拘留37天无罪释放不会有案底,根据《公安机关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第五条,规定所称的违法犯罪记录......


·合资合同模板该怎么写?
      合资合同模板该怎么写?在当下这个社会,契约精神很重要,于是合同就应运而生。依法成立的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与他人合资做生意时,为了保障双方......


·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次数的规定是什么?
      一、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次数的规定是什么?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次数的规定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


·侵犯著作权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


·婚前财产在婚姻持续15年后能转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财产在婚姻持续15年后能转为夫妻共同财产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


·要怎么处理汽车被追尾的事故
      要怎么处理汽车被追尾的事故汽车在被追尾的情况下,虽然造成人员受伤的可能性很大,但此时我们也不能忽略了财产方面的损失。而此时对于当事人来讲,就......


·举报非法集资应该到哪个部门
      非法集资给您的印象都是非常差的,不少朋友也遭受到了伤害,造成了不小的经济损失,您举报非法集资也是不少,目的就是共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不再让更......


·诉讼费收取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诉讼费收取标准是怎么规定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股东虚假出资,别的股东可以要求强制退股吗
      股东虚假出资,别的股东可以要求强制退股吗当股份出现一些问题公司的股东满足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申请退股。在一般的情况下,股东退股就会产生一定的......


·非法集资和非法融资有什么区别
      一、非法集资和非法融资有什么区别?1、非法集资和非法融资的最少人数上有区别:(1)集资,顾名思义是通过“集”获得资金,意味着至少向两个人以......


·农村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包括哪几种?
      农村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包括哪几种?一、农村拆迁补偿安置有哪几种方案?目前,我国法律对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方式一般有货币补偿和房屋安置两种方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