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宣告商标无效期限是多久 一、宣告商标无效期限是多久?

宣告商标无效期限是多久
  
  一、宣告商标无效期限是多久?
  
  商标无效宣告需要一年半至两年的时间。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二、个人请求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流程
  
  1、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可以办理商标无效宣告答辩业务;
  
  3、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在9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4、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5、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诉后,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三、商标无效的内容
  
  (1)违反绝对拒绝注册理由。注册商标具有下列四种情形,由商标局宣告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无效。
  
  ①违反《商标法》第10条:
  
  ②违反《商标法》第11条:
  
  ③违反《商标法》第12条:
  
  ④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的。(如虚构、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
  
  (2)违反相对拒绝注册事由。注册商标具有下列七种情形,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于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权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
  
  ①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未注册驰名商标的:
  
  ②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注册驰名商标的:
  
  ③违反《商标法》规定,因业务关系抢注未注册商标;抢注被代理人的商标的:
  
  ④违反《商标法》规定,商标含有虚假地理标志的:
  
  ⑤违反《商标法》规定,与在先注册或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⑥违反《商标法》规定,违反以先使用为补充的先申请原则:
  
  ⑦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在先权利;以不正当手段抢注知名未注册商标
  
  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不会无缘无故的被宣告无效的,这种被宣告无效的商标说明从始至终都不发生法律效力,而不是因为已经到期。商标局之所以作出商标无效的宣告,基本上也是因为有其他人对当事人申请注册的商标提出了异议,比如说申请的手续和流程不正当,违反国家规定的商标都是无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私人想征收土地是否可以?
      私人想征收土地是否可以?征收土地是国家根据工程建设或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征收土地的行为。国家征用土地是符合规定和人民利益的,征收土地一般都是......


·一、解除劳动合同确认书的内容有哪些?
      一、解除劳动合同确认书的内容有哪些?解除劳动合同确认书兹有______同志与我单位签订_____号劳动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


·如何立房产遗嘱给孩子应该怎么办理
      如何立房产遗嘱给孩子应该怎么办理立遗嘱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选择有效立遗嘱的方式来进行处理,父母想将房产留给子女,立遗嘱的方式具体如下:1、父母......


·辩护词的要素格式应该怎么写
      辩护词的要素格式应该怎么写一、辩护词的要素格式应该怎么写一)、文书的制作要点:1.首部。首行要写明标题。2.正文。在具体制作法庭辩护词时,......


·2023哈尔滨征地补偿费是怎样的?
      哈尔滨征地补偿费是怎样的?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地发展和不断地提高,我们现代社会中经常会出现征地补偿的问题,其实征地补偿也是为了更好更快的建设......


·当出现袭警一般判刑多久?
      当出现袭警一般判刑多久?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


·保险管理费的具体项目有哪些?
      一、保险管理费的具体项目有哪些?公司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税金、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咨询费、诉讼费、开办费摊销、上缴上级管理......


·没有土地使用证的产权房可以购买吗?
      没有土地使用证的产权房可以购买吗?房子只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证,当事人就很难从根本上维护自己的权益。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


·合同履行制度相关法规与处理原则是怎样的?
      合同履行制度相关法规与处理原则是怎样的?一、合同履行制度的相关法规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


·公告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
      公告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公告并不能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除非法律有特别声明,一般情况下,公告催收不能产生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2008年8月,最高院发......


·枉法仲裁罪情节严重的司法认定是怎样的?
      职工在日常工作中难免会产生失误,失误一般是因为疏忽大意或能力不够造成的,但如果是为了获取利益或达到某种目的故意而为之,则是渎职罪,如果是负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