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关于公司离职有违约金吗

关于公司离职有违约金吗关于公司离职没有违约金。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二、违约金上限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法律也未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对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违约金没有规定的比例,双方都接受就行。违约金的比例规定要看具体的内容,如开发商延期交房,其违约赔偿为万分之二;买方违约,定金不能收回,卖方违约加倍返还定金等。一般涉及到开发商违约的内容,赔偿的比例就较低。司法解释中的“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应该是对合同法违约金过高的一个注解,而不是对违约金比例的规定。再通过了公司实习考验之后,用人单位会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以此来达成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到期时,提前三十天进行离职申请,那么就不用承担违约金的赔偿,相反的话就会对其进行违约金的支付,保障对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失等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二审是否可以申请笔迹鉴定?
      二审是否可以申请笔迹鉴定?二审是可以申请笔迹鉴定,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


·交通事故保险报案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经济正在快速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购买车辆,但是买车以后在出行的时候,会有可能对车辆造成损伤,如果只是自己修理的话......


·委托辩护名词解释定义是什么?
      委托辩护名词解释定义是什么?一、委托辩护名词解释定义是什么?委托辩护名词解释的定义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方委托别人来为犯罪嫌疑人、被告......


·土地使用分户协义怎么写?
      土地使用分户协义怎么写?甲方:______(姓名),性别:,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乙方:______(......


·企业开展海外并购的意义是什么?
      企业开展海外并购的意义是什么?一、企业开展海外并购的意义是什么海外并购的意义要根据具体的公司并购目的确定,大体有以下几种:1、为了海外上......


·房价上涨,卖家毁约引起纠纷
      房价上涨,卖家毁约引起纠纷卖家嫌自己的房子卖的价格低了,就想毁约。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约定了价格、付款方式、付款周期、交房时间等等,......


·关于持刀抢劫罪量刑标准2023是什么
      一、关于持刀抢劫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持刀抢劫罪量刑标准2019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


·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到期还会判刑吗?
      一、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到期还会判刑吗?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到期是判刑还是释放需要有关部门进行最终的判决。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


·单位是否必须支付保密费?
      单位是否必须支付保密费?一、单位是否必须支付保密费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保密条款,员......


·离婚后男方不抚养孩子吗
      离婚后男方不抚养孩子吗对于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离婚后,双方对子女依旧需要履行抚养义务,孩子的抚养权可以通过双方协商和法律的判决来决定子女由哪一......


·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比较好
      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比较好一、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比较好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