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遵义县社会抚养费标准是怎么收取的?

遵义县社会抚养费标准是怎么收取的?
  
  第五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结合当事人实际收入水平,视其孩次和情节轻重,对夫妻双方分别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二)是农民的,按照该县(市、区)上一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倍以上5倍以下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是城镇居民的,按照该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以上5倍以下征收社会抚养费;
  
  (四)是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以及从事其他各类经营活动的人员,按照本人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或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倍以上10倍以下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规定
  
  对象
  
  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条件超生子女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在该法出台之前,一些省、市在工作实践中除了对超计划生育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经批准生育二胎的公民也征收一定的费用,叫做“社会补偿费”,征收数额少于违法生育的公民,一般为300元至800元不等。该法出台以后,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公民,因此,对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二胎的公民不应再征收社会抚养费。
  
  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收公民的收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入差异,没有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数额,而是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2002年8月2日,国务院根据该法的授权出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作出了进一步具体的规定,但是对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也只是作出了一个原则规定,仍然没有作出十分具体的规定。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性质
  
  不是一种行政处罚,而是一项行政性收费。
  
  综合上面所说的,社会抚养费的收取一般是属于强制性的,而且不同的情况收取的标准就会不一样,如果违法生育的孩子那么孩子的户口就上不了,只有按照法律规定给了费用,那么就一定可以给孩子安户,所以,为了自己的利益一定不要做违法的事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在我国离婚后爷爷奶奶有没有探视权
      夫妻离婚伤害的不仅仅是夫妻和孩子之间的感情,有的时候,不管是结婚,离婚,都是两个家庭之间的事情。而且现在绝大多数的年轻人忙于工作,孩子实际上......


·法定继承同一顺位遗产分配原则是怎样规定的
      法定继承同一顺位遗产分配原则是怎样规定的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


·现如今市一个网络发达的社会,我们生活中无时无刻都离不开网络。
      现如今市一个网络发达的社会,我们生活中无时无刻都离不开网络。但是网络的发达有利也有弊,不仅为我们的生活带来方便,诈骗行为也随之不断发展,让人......


·兼职中介扣工资怎么办?
      兼职中介扣工资怎么办?国家政府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各种大小企业、公司、各种单位、私人老板、等等)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劳动者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


·房屋征收具体做什么的
      房屋征收具体做什么的包括:1.进行项目征收立项,并做好项目和前期调查摸底。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县区政府。3.对拟征收房屋进......


·商标被无效宣告审查中还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吗?
      商标被无效宣告审查中还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吗?一、商标被无效宣告审查中还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吗?商标被无效宣告审查中是不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的,......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中可以知道,要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就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究竟这个未签劳动合同双倍......


·保险诈骗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保险诈骗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保险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的保险制度。2、客观要件:保险......


·批捕在逃诉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批捕在逃诉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批捕在逃诉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是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交通肇事如何被判处?
      交通肇事如何被判处?在一次醉酒驾驶事故中。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造成事故,需要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的影响程度,判断所承担责任的......


·非法传销罪罚金标准是多少?
      非法传销通常利用合法的形式掩盖犯罪分子的不目的,所以平时一些辨别能力较低的公民就可能会上当受骗,并且传销通常是从身边的亲戚如果,由上家发展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