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举证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举证期限是多久
  
  一、民事诉讼简易程序举证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为十五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简称为《解释》)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一款,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一般不超过七日。
  
  《解释》出台前简易程序举证期限并无确切规定,仅规定了不受普通程序的举证期限制,《解释》规定了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法院确定,但不得超过十五日,同时新增规定了小额诉讼的举证期限一般不超过七日。以上规定进一步明确规定了期限限制,更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实务工作的开展。
  
  二、简易程序的特点
  
  (一)起诉方式简便,当事人可以口头起诉;
  
  (二)受理程序简便,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法院或者它的派出法庭请求解决纠纷,法院或其派出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择期审理;
  
  (三)传唤方式简便,法院可以简便方式传唤、通知当事人、证人,不要求必须采用传票、通知书形式;
  
  (四)审判组织简便,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五)庭审程序简便,不必按照普通程序那样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法庭调查、辩论等;
  
  (六)审限短,从立案次日起3个月内审结,并且不得延长;
  
  (七)重视调解,当事人同时到庭的可以先行开庭进行调解。
  
  三、适用简易程序的积极条件
  
  1、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法院。
  
  只能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这里的派出法庭既包括固定设立的人民法庭,也包括为便于审理案件而临时性派出的法庭。
  
  2、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级。只能适用于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
  
  3、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只能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其中,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证据,无须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即可判明事实、非清是非;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有者,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案件的是非、责任以及诉讼标的争执无原则分歧。
  
  4、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人民法院不得违反当事人自愿原则,将普通程序转化为简易程序。该内容是《简易程序规定》新增加的内容,充分体现出在简易程序的适用方面对当事人处分权的尊重。
  
  根据《简易程序规定》第3条的规定,当事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确定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来审理当前的民事纠纷的话,原被告就一定要抓紧时间在15天之内完成取证。诉讼活动是一项非常严肃认真的事情,在哪个阶段该做什么事情都不是自己可以随便决定的,有的时候超过了举证期限,那审判的结果就很有可能对自己非常不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违约解聘的条件有哪些?
      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违约解聘的条件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


·当事人怎样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
      1、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时,要字迹工整、项目齐全,填写后交各方当事人各持一份。2、时间一栏,使用阿拉伯数字,要精确到分。3、......


·补缴条件
      补缴条件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在男60以下。女: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社保断缴,是否必须补缴?......


·年买房贷款没办下来可以解除合同吗
      在按揭贷款购房的时候,一般会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再去银行申请办理购房贷款。那要是在办理按揭贷款买房的时候,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贷款办......


·醉酒驾驶撞死人怎么判?
      在我国无论任何情况,只要是因为行为人自身的原因导致他人死亡的,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今天,我们就为您讲讲有关醉驾致人死亡的相关问题,虽然,行......


·应该如何预防欠款纠纷
      应该如何预防欠款纠纷一、应该如何预防欠款纠纷1、欠款产生前的预防:作为债权方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重视审查债务方的主体资格;(2)审查......


·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及相关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及相关事项全球经济不景气,产品没有竞争力,关键性的决策没有处理好,等等这些问题都有可能会造成公司的破产。那么,有限......


·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什么材料一、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什么材料2016年实行二孩政策以后,各地出台相关文件取消独生子女证办理,建议公民带上双方身份......


·水利工程质量保质期是怎么规定的
      其实我们现在的生活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跟很多大型的水利工程都是根本不能够区分开来的,这也不仅是国家农业生产发展的实际需求,最重要的是水这种特别宝......


·证券交易的有哪几个重要规定?
      证券交易的有哪几个重要规定?1.信息公开在证券市场中,信息必须依法公开,这是一条基本规则,对此,《公司法》与《证券法》的规定是一致的,而在......


·建设工程质量如果发生问题,有可能会发生倒塌等事故,在经济受到
      建设工程质量如果发生问题,有可能会发生倒塌等事故,在经济受到损失的同时有可能还会危害到人身安全。所以,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十分重视,各地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