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子女抚养法有什么规定?


  再离婚时很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抚养法在离婚子女的抚养权的问题上有什么规定?抚养法规定孩子的抚养权的判决要从孩子的年龄,意愿以及双发的条件等方面进行决定,抚养法还规定了市区抚养权的一方应该按照20%以上,50%一下的收入支付抚养费。
  
  一、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5、考虑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子女抚养方面,在进行辩论时,主要围绕孩子判归谁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这一个中心原则展开。比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论:
  
  其一,孩子的年龄。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同等条件下,法官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
  
  其二,从孩子的性别。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龄将近十岁,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经验,故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其三,从双方的经济条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
  
  其四,从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带着,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学也在该房屋周边等,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二、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阜阳发在对孩子的抚养权的判决问题上还是很尊重孩子的个人意愿的。而且,在这一问题的判决上,是根据孩子的利益来进行判决的,在孩子的抚养费的问题上,制定了相应的标准,但是在此基础上,有离婚的父母双方来进行协商决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适用情形包括什么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适用情形包括什么一、刑事案件中止审理适用情形包括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


·人身损害构成要件有哪些?
      近两年,全国各地连续发生了多起幼儿园老师对儿童的故意伤害行为,引起了人们的广泛热议和年轻父母们的担忧,在罪名认定中,关于幼儿身上的伤害是老师......


·离婚后男方没有按时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男方没有按时支付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后男方没有按时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具体双方协商决定,也可以找其他方式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


·孩子构成犯罪能否免于刑事处罚
      一般来讲,公民如果实施了犯罪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不过,一些特殊的人群犯罪或者在某些情况下的犯罪行为都可以免于刑......


·股东的自益权和共益权可以质押吗
      可以,根据股权的内容和行使的目的,股权可分为自益权与共益权。自益权是指股东专为自己利益的目的而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发给出资证明或者股票的请......


·车险第三者赔偿范围是那些
      车险第三者赔偿范围是那些第三者车险赔付范围为:被保险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是财产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


·工伤认定后单位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职工不幸遭遇工伤后,单位会帮助其申请工伤认定,这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定程序。经过工伤认定后,职工的伤残等级就得到了确定,接下来就是处理赔偿......


·专利法词典
      1、发明: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2、实用新型: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结合所提出的适于适用新的技术方案。3、外观设计:......


·民事诉讼怎么处理纠纷?
      民事诉讼怎么处理纠纷?一、民事诉讼怎么处理纠纷民事诉讼由诉讼活动和诉讼关系这两方面的内容组成。诉讼活动,是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和诉讼参与......


·中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反馈内容
      中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反馈内容监护人同意书监护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话:与出行者的关系: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话:与出行者的关系:出行者......


·未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于谁?
      未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于谁未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于夫妻双方。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