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房屋权利人指的是什么意思

经济的发展带动了房地产业,我们在买卖房产时,经常会在房产证上看到房屋权利人这一栏,这种专业名词,有时我们并不十分了解,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解释下房屋权力人的定义,让大家对房屋权力人这一概念有进一步的认识。一、房地产权利人1、房屋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他项权利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新建的房屋,房屋权利人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之日起30 日内申请房屋权初始登记。3、房地产权利人涉及到的税收有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以及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缴纳土地税。所有权是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物权。 房屋权利人的权力 房屋所有权人对其拥有的房屋有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有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1、占有,就是对房屋实际上的控制和支配。如房屋所有权人可以自己来控制和支配这一房屋,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而让非所有权人来控制和支配。2、使用,就是依照房屋的用途来利用。如房屋所有权人按自己的意向可以用于居住,也可以用于开设商店或办公。3、收益,就是因房屋而产生的合法的物质利益。如房屋所有权人把房屋用于开设商店,就可以从经营中获得一定的利益,这些利益中有一部分是因房屋而产生的;又如把房屋出租给他人,可以按期收取租金,租金中就有很大一部分是收益。4、处分,就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依房屋所有权人的意志对房屋的处置。这种处分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事实上的处分,如将房屋拆除或翻建、改建;二是法律上的处分,如将房屋出卖、赠与他人。二、房产共同共有人(1)房产共同共有人,是指在法律上共同拥有房屋相关义务和权利的人。(2)共有房屋一般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所谓“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房屋共有权保障共有人的权利。(3)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法继承人同时继承一套房屋的,可以按份共有,即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所继承的共有房屋申请办理《房屋共有权证》;也可以按共同共有,即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申请办理《房屋共有权证》。《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以上是对房屋权力人的详细解释,房屋权力人就是产权拥有者同时也拥有该房产的土地产权,可以对房屋行使买卖,租赁,装修等一系列行为。同时小编也解释了房产共同共有人的定义,这两者是有区别的,大家在办房产证的时候,要注意两者的区别,别混淆了两者,以免给自己办证增加麻烦,拖延进度。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涉嫌团伙盗窃能花钱保释吗
      保释在我国刑法中被称为取保候审,我们知道一般情况下,犯盗窃罪的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但是涉嫌团伙盗窃能花钱......


·庐江县农村拆迁补偿是怎样的?
      庐江县农村拆迁补偿是怎样的?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前期的拆迁补偿工作,如果拆迁款能及时到位并对拆迁户合理的补偿的话,拆迁的进程就能和谐的......


·商标授权书范本怎么写?
      商标授权书范本怎么写?商标授权在目前的商事活动中运用还是十分广泛的,这主要是因为通过借助知名商标的影响力,厂家的产品就能快速地打入市场。因......


·渎职罪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多少可以立案标准
      这个没有明确规定,主要依据渎职犯罪中财产损失立案标准进行量刑。分为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导致损失。滥用职权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造......


·劳动争议调解技巧都有哪些?
      劳动争议调解技巧都有哪些?1、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发生劳动争议,劳动......


·实缴注册资本金印花税税目的哪一个?
      实缴注册资本金印花税税目的哪一个?一、实缴注册资本金印花税税目的哪一个?注册资本金贴印花税属于13个税目中第12项,税目:"营业账簿"-"生产、经......


·办理上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需要交税么?
      办理上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需要交税么?办理租赁备案要先到居委会登记,缴纳一年房租2.5%的税,之后带好税金发票和居住证明到社区事务中心办理......


·补充侦查是存疑不起诉的前提条件吗?
      一、补充侦查是存疑不起诉的前提条件吗?补充侦查不是存疑不起诉的前提条件,存疑不起诉后需要重新起诉的必须要确定掌握了他人犯罪的证据。作为公安、检......


·自首对量刑的影响是什么?
      生活中,一些人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行为是无心之过,在其自首并如实供述罪行后,一般都能够获得宽大处理。不过,犯罪人怎样才能算自首呢?既然犯罪人自首......


·工伤赔付款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工伤赔付款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一方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亦即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一方工伤的......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最新版规定是什么
      在交通事故或者是故意伤害罪当中,民事赔偿的这一部分是要根据受害者的伤情程度进行的。伤情鉴定标准国家制定的有详细的法律法规,如果鉴定结果显示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