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过户后他项权证是什么?
一、租赁权
顾名思义,租赁权就是指房屋的所有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的权利,出租人可从承租人那里获得租金。承租人取得房屋使用权后,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随便处置所承租的房屋,除非租赁合同另有规定,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二、典当权
房地产典当是房地产权利特有的一种流通方式,它是指房地产权利人出典人在一定期限内,将其所有的房地产,以一定典价将权利过渡给他人承典人的行为。 房地产设典的权利为房屋所有权。设典时,承典人可以占有、使用房屋;也可以行为上不占有、使用该房屋,但有权将出典的房屋出租或将房屋典权转让。设典时,一般应明确典期,出典人应在典期届满时交还典价和相应利息从约定而赎回出典的房屋,也可以双方约定,由承典人补足典房的差额而实际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三、房地产权初始登记
房地产权初始登记指对未经登记机关确认其房地产权利,领取房地产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 附着物的所有权进行的登记。
四、房地产赠与
房地产赠与是指当事人一方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地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其实上面所述的几项权利,称之为房屋的他项权利,这些权利都是由房屋的所有权衍生出来的,除了上面的权利,还有一些比如继承权的权利,也属于房产的他项权利。了解了这些他项权利,我们就能更好地了解房产,在与他人进行房产交易时,不会陷入被动的局面,守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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