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国家已经明令禁止

国家已经明令禁止,不允许酒后驾驶,更不用说醉酒驾车,那么如果这种车主是没有驾驶证的,那么他们在没驾驶证的情况下还醉酒驾车能考驾驶证吗?根据有关规定,这种情形虽然不影响考取驾驶证,但是由于醉驾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处罚。
  
  无证驾驶不影响考取驾驶证,但醉酒驾驶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考取驾驶证。如果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五年内不得取得驾驶证,如果是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十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无证驾驶的处罚
  
  如果仅仅是无证驾驶行为,是不妨碍考取驾驶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由此可知,无证驾驶的处罚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有上述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但法律没有规定无证驾驶不得考取驾驶证。
  
  2、醉酒驾驶的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三、四、五款规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不得取得驾驶证的情形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我能够了解了,国家在对于酒驾以及醉驾的相关处罚办法规定,并且能够知道,这种行为是千万不可取的,我们能够意识到,虽然在无证驾驶的情况下能考取驾驶证,但是由于醉驾可能会受到非常严厉的处罚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等红灯三车追尾责任怎么划分
      看具体情况定。一般情况下三车追尾,中间的车承担第一辆车的全部赔偿责任,最后一辆车承担中间一辆车的全部赔偿责任;若中间的车是由于最后面的车追尾......


·大陆工厂倒闭赔偿多少
      大陆工厂倒闭赔偿多少?大陆工厂倒闭赔偿多少?工厂倒闭,也就是破产,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四)款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刑事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
      刑事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一、刑事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


·劳动者上下班出车祸算工伤吗
      劳动者上下班出车祸算工伤吗《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6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一、离婚案件离婚财产保全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案件离婚财产保全申请条件是什么?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


·中国公民在国外结婚所需手续
      随着国家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出国已经不是什么难事,很多人会选择去国外工作、发展甚至定居。在国外生活有时可能难免会邂逅一段姻缘,那么中国公民在......


·工程转包给个人最后谁开发票
      由总承包人开发票,因为是总承包人将工程转包出去的,但是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转包是违法的。转包给个人或者其他公司也是违法的。禁止承包单位......


·不得假释的情形是什么?
      一、不得假释的情形是什么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行政处罚法重点内容是什么?
      行政处罚法重点内容是什么?我国司法考试俨然临近,不少考生抱怨行政处罚法的相关法律法规晦涩难懂,难以记忆。为了广大考生的备考增加协助,以及为......


·施工现场监护人的职责
      施工现场监护人的职责1、各部门安全员需对本部门监护人员进行培训,现场监护人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监护;2、监护人在执行监护任务时,必须......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表现有哪些内容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表现有哪些内容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象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