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释义

释义
  
  本条是关于管理人追回财产的规定。
  
  本法第三十一条是有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可撤销的行为的规定;第三十二条是有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可撤销的行为的规定;第三十三条是涉及债务人财产的无效行为的规定。无论是可撤销行为还是无效行为,其被撤销后或者被宣告无效后的法律效果是一样的,那就是该行为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恢复至行为发生之前的状态。例如,第三人无偿取得债务人财产的,应当将财产返还债务人;债务人对于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接受清偿的一方应当将所获得的清偿返还债务人;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转移财产的,接受财产的人应当返还该财产。
  
  依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者第三十三条规定对涉及债务人财产的有关行为予以撤销或者宣告无效后,第三人因上述行为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债务人。但是在进入破产程序后,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处分权归于管理人,因此,赋予管理人追回被非法转移或者处分的债务人的财产的权利,有利于充分、有效地保护债务人财产,保证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有权”意味着当管理人认为追回他人非法取得的债务人财产成本过高,不能使债务人财产增加时,可以放弃追回。
  
  二、财产具有什么特点
  
  (一)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任何人不经财产所有人的许可不得使用该财产,否则就是非法侵犯权利;
  
  (三)财产所有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诸如公司这样的法人。
  
  我国的《民法通则》对上述的内容有明确的规定。
  
  在管理人追回财产的过程中,管理人应当准备充分有利的证据为其财产追回加大可能性。同时按照合法途径进行追回财产的,第三方应当服从其决定,并在一定的时间期限内将管理人的财产送回。当然财产的所有者也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公司法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合议庭开庭后判决时间是怎样的
      合议庭开庭后判决时间是怎样的一、合议庭开庭后判决时间是怎样的简易程序案件:3个月;一审普通程序案件:6个月;上诉案件:3个月;特别程序:30天内......


·反担保合同适用法律情形有哪几种情况?
      反担保合同适用法律情形有哪几种情况?一、反担保合同的特殊性质反担保又称求偿担保,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承诺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


·工伤赔偿是否可私下协商
      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协议无效,工伤认定、赔偿是国家强制执行的范围,必须通过劳动保障部门来处理,协议破坏了国家关于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应属于......


·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最高多少钱?
      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最高多少钱?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


·离婚小孩的抚养费怎么算
      其实现在大多数的家庭中仍然还是只有一个孩子,生育二胎的情况算是比较少的了。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父母在孩子尚未成年之前就有离婚打算的话,此时......


·独占许可专利权归谁
      专利独占许可是专利权人授权,并且仅授权另一人实施自己的专利,不得再授权给第三人。独占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受让人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对合同规定......


·婚前存款也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存款也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


·信用卡欠的钱还不上的会怎么样?
      信用卡欠的钱还不上的会怎么样?信用卡欠的钱还不上的,是需要追究还款责任的,长期不还造成征信问题,会导致被认定为失信人员,另外对于存在信用卡诈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民事诉讼律师费谁承担?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很多纠纷,如果是底下协商解决不了的话,那么可能会闹上法院,法院的话,实际上就是一种诉讼的途径来进行解决。通常情况下,您都......


·母亲遗弃孩子造成遗弃罪的要件是什么?
      母亲遗弃孩子这种本不该发生的事情,却在生活中频频发生,母亲遗弃孩子从道德方面应该受到严厉的谴责,而从法律方面,母亲遗弃孩子一旦符合遗弃罪形成......


·未投保交强险的赔偿依据是什么?
      未投保交强险的赔偿依据是什么一、未投保交强险的赔偿依据是什么?机动车未购买交强险的,由机动车车主在交强险范围内先行赔付交通安全法规定交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