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酒驾吊销驾照后

酒驾吊销驾照后,如果未满吊销期限的,不能办摩托车驾照。解释如下:
  
  1、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4条中的规定:“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从此条规定来看,摩托车驾照属于机动车驾驶证范围。
  
  2、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3条中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或者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从此条规定来看,未满期限是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所以酒驾吊销驾照后,不能办摩托车驾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我国的交通法律对这类违法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来惩罚这类违法行为。还规定这类驾驶人员在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任何机动车驾驶证件,对我国的相关交通和行人的安全造成威胁的情况发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怎么证明夫妻关系已经破裂?
      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若想要让法官判决离婚,则此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否则法官就不会准予离婚。那现实中究竟该怎么证明夫妻关......


·一、醉驾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况是什么?
      一、醉驾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况是什么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用是多少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用是多少为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增强我国信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软件登记,并对登记的......


·亲属回避制度的概念是什么?
      亲属回避制度的概念是什么?一、亲属回避制度的概念是什么?亲属回避。凡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不得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


·公司车辆管理规定是什么?
      公司车辆管理规定是什么?《公司车辆管理规定》是什么第一章制度总则《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第1条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


·诉前财产保全后多久需要起诉?
      诉前财产保全后多久需要起诉?诉前财产保全后一个月内需要起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应当在三十日......


·一、男方提出离婚需要补偿的条件是什么?
      一、男方提出离婚需要补偿的条件是什么?如果女方没过错,离婚时不需要赔偿。女方有过错,如出轨、家暴行为,可要求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


·几年可以判缓刑
      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也就是说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不适用......


·一、停车御货砸伤他人是否属交通事故?
      一、停车御货砸伤他人是否属交通事故?停车御货砸伤他人不属于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构成条件:(1)道路交通事故应限于车辆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车锅误工费应该怎么计算?
      车锅误工费应该怎么计算?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人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不得辞退员工的条件有几种
      不得辞退员工的条件有几种企业虽然有权利辞退“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但是员工有以下6种情况的任意一种,属于被“特殊保护”群体,企业都不可随意辞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