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能过户吗?
划拨土地是国家对一部分土地使用者的优待政策,土地使用者只需要缴纳补偿或安置的费用就可以获得土地使用权,也有无偿使用,划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能过户吗?我国法律规定,通过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无法办理过户的,律图小编接下来为您详细讲解。
当事人如果持有的是划拨性质土地证,规定是不能办理过户手续,需要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报有批准权的部门审批。有批准权的部门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
依照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进行转让,但经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进行转让:1、土地使用者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权;3、对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拥有合法的产权;4、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以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权属的证明,国家通过一些划拨方式,交付土地使用权给个人或单位使用,划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能过户吗,答案是不能的,划拨土地的使用权可以办理出让转让,需要缴纳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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