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嫖娼行政处罚记录会消除吗?

很多嫖娼的当事人在犯案是只是一时冲动,头脑发热,因此犯下一些错误,但这些错误往往较轻,犯案情节不严重,因此往往受到的行政处罚,但当激情退后,大多人都会对自己曾经的行为感到后悔。会觉得嫖娼行政处罚记录使自己的人生有了污点,害怕这个记录会影响到日后的工作、生活,那么,网传的嫖娼行政处罚记录会消除这种说法是真的吗?其实是不对的,嫖娼行政处罚记录不会消除。一、嫖娼行政处罚记录会消除吗?嫖娼不属于犯罪,不会留下案底,收到的是行政处罚,虽然会有相关记录,并且嫖娼行政处罚记录不会消除,但不会对生活造成太大影响。二、行政处罚记录可以消除吗?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但是不论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只要公安机关处理后,都要作为案件档案留存,任何人不得随意销毁(注销)。一是为了保存案件材料,以备上级核查和备案;二是为了给案件当事人(包括被处理人和办案人)在对该案进行复核时有案可查。三是为了确保将来被处理人再次出现违法甚至犯罪时,作为其曾经的经历,作为处理的参考依据。所以,案件材料是不会自动消除的。除非被处理人死亡一段时间后,公安机关会作为过期档案处理掉。三、行政处罚记录对本人工作生活有影响吗?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但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违法记录对当事人今后生活影响不大,犯罪记录对当事人及子女就会有所影响。四、相关法律条文(一)对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决定》公布施行后发生的案件,依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决定》的规定办理。对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决定》公布施行前发生、公布施行后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案件,依照刑法第九条规定的原则办理。(二)本解答发布后,对应当按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决定》处理的案件,适用本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决定》公布施行前已处理的案件和本解答发布前已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决定》处理的案件,不再适用本解答。(三)鉴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决定》对刑法第一百四十条和第一百六十九条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决定》第一条第6项的规定已进行修改、补充,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决定》公布施行后依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决定》处理的案件,在诉讼文书中不再引用上述有关条文。并没有表面有能够消除行政处罚记录的规定,需要知道的是行政处罚记录是会在公安机关进行留底存档,不会在结案后销毁,这是为了防备日后所需。尽管行政处罚记录无法消除,但对此有着严格的保密管理规定,没有特殊原因不会被查阅,这也就是说,尽管有记录,但对当事人的影响不会很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公司法人变更要多少
      公司法人变更要多少钱,变更需要哪些材料?有许多企业的法人会发生变更,因为法人死亡或者没有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又或者是因为岗位调动等等原因,......


·政府违法征地的形式有哪些?
      政府违法征地的形式有哪些?一、地方政府“越位”:非法批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的批租必须遵循严格的程序,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时......


·认缴的无力实缴怎么办
      对于没有进行实缴的股东此行为是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依法会受到一定的处罚。并且有可能构成虚假出资罪,这是触犯了刑法的规定,还会受到相关的法律......


·在我国打架斗殴造成轻伤一般怎么处理?
      其实有些人也正是因为当时正处于气头上所以才酿成了打架斗殴的这种行为的,当然有些屡次三番本身就有打架斗殴这种恶习的这部分人员,他们这些人可能感......


·敲诈勒索6000该要怎样判
      敲诈勒索6000元,达到刑法规定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


·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二、子女的抚养:1、双方有一未出生的儿子/女儿,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给......


·刑事拘留的时间能否探视
      刑事拘留的时间能否探视?在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家属是不允许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如果想要得知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可以委托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


·什么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什么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一、什么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包括: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


·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怎么样才算合法
      在我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隶属于用人单位,因此在劳动关系之中我国法律对于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进行了特殊的保护。事业单位......


·起诉离婚后不给抚养费吗怎么办?
      起诉离婚后不给抚养费吗怎么办?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对方不履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不须另行起诉。一般法院会从对方的银行帐户中直接划,就是......


·经营层代表股东与新股东谈判是否允许?
      经营层代表股东与新股东谈判是否允许?一、经营层代表股东与新股东谈判是否允许?经营层代表股东与新股东谈判是允许,甲方:,身份证号:乙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